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作企业的清缴地点在哪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0 20:38个人独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的不同点在于所交纳的税不一样,后两者需求交纳的是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应交纳的是个人所得税,那么投资者应该在哪里进行汇算清缴呢?规则期限是多久呢?听讼网小编为你回答以上问题。
汇算清缴期限
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核算,分月或许分季预缴。
投资者应当在每月或许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管帐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交税凭据。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汇算清缴地址
投资者应向企业实践运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获得的生产运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践运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投资者兴办两或以上企业时的汇算清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别离向企业实践运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处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状况别离处理:
⑴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别离向各企业的实践运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年度交税申报,并依一切企业的运营所得总额确认适用税率,以该企业的运营所得为根底,核算应缴税款,处理汇算清缴;
⑵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常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税,处理汇算清缴,但常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运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加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运营管理所在地为处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改变。5年后需求改变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同意。
⑶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向企业实践运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年度交税申报时,应附注从其他企业获得的年度应交税所得额;其间含有合伙企业的,应报送汇总从一切企业获得的所得状况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一起附送一切企业的年度管帐决算报表和当年度已缴个人所得税交税凭据。
上述便是听讼网小编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缴地址的相关内容收拾,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需求投资者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因而和之前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些微不同,详细的内容都在上文汇总罗列出来了,期望您阅览之后会有所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