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转让条件及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30 19:32所谓的工业用地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出产场所、排渣(灰)场所等用地。可是不是每个具有工业用地的人都会用到工业用地,他们会大工地转让来取得利益,那么工业用地转让条件及程序有哪些?听讼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常识,供您参阅,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工业用地转让条件
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条件1、超出两年未开工开发建造,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处理转让过户手续,有必要先按搁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回收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搁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2、超越出让合同约好开工时刻又未超两年的,而且出资(扣除土地本钱)未到达出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持续开发建造应交纳搁置费后,回收土地使用权。3、凡享用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结厂房建造(含出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有必要按原享用的优惠地价规范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改变或从头签定出让合同(使用权停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处理转让过户手续。4、已处理金融典当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第1、2、3项景象的,按上述规则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速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定见》的定见处理。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决不得处理转让。6、实践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处的不得直接处理转让,有必要按违法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处理转让或回收土地使用权。7、一起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赞同的,不得转让。8、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9、政府已列入回收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只需不符合上述条件就能够实施工业用地转让。
1、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价。2、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拍卖挂牌出让布告发布,并对请求人进行资格检查。3、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布告规则的时刻、地址安排投标拍卖挂牌活动,通过现场竞价必定竞得人后,拍卖人或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定《成交确认书》,并向竞得人核发建造项目用地预审同意文件。4、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受让人核发《建造用地同意书》,并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造用地同意书》必定的时刻和条件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好付清悉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请求处理土地挂号,收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关于时刻1般每一个环节都是两周左右时刻内办完。
小编提醒您,关于工业用地转让,首要要看你们公司地块的具体状况,针对一下状况,对转让有清晰的规则,以上便是为您总结的相关材料,期望能够协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异的法律咨询渠道,假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