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当场抓获应认定为既遂还是未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0 16:27
根本案情:
2008年6月5日上午,被告人傅某、傅某某和宁某及张某共四人流窜至新余市袁河区施行欺诈。在新余钢铁厂总公司门口斜对面时,遇见新余钢铁厂退休职工胡某,由张某扮成问路找“神医”治病的人与胡某触摸,由宁某扮成知道“神医”的人并领路去找“神医”,到“神医”家楼下时,由傅某某扮成是“神医”的孙女,并讲胡某的亲人在三天之内有“血光”之灾,要胡某把家里的钱物拿给他们才干消灾,傅某则在邻近担任望风,骗得胡某现金23480.30元及钯金戒指、银质戒指各一枚,经判定两枚戒指价值165元。当骗得胡某用报纸包好的现金及戒指时,傅某等人被新余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捕获。
不合定见: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有两种不同的定见:
第一种定见以为,傅某等人的行为应定性为欺诈未遂。理由是傅某等人共谋对被害人胡某施行了欺诈,可是因为毅力以外的原因,被公安机关当场捕获。从被害人的视点来看,傅某等人已骗得胡某用报纸包好的现金及戒指的行为反映出被害人对该资产失掉了操控,但傅某等人在还没有乘机溜走就被公安机关捕获,傅某等人并没有实践真实操控和占有胡某用报纸包好的现金及戒指。故傅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捕获只能构成欺诈罪的未遂。所骗资产未到达欺诈数额巨大的起点金额,故不以违法论处。
第二种定见以为,傅某等人的行为应定性为欺诈既遂,构成欺诈罪。理由是傅某等人经过采纳欺诈的手法获得了被害人的信赖,傅某等人已骗得胡某用报纸包好的现金及戒指,使被害人现已失掉了对该资产的操控,从客观上讲,傅某等人现已获得了对该资产的实践操控和占有。契合欺诈罪的违法构成。
分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如下:
傅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欺诈既遂。欺诈既遂与未遂应以资产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是否失掉对该资产的操控,且行为人已获得对公私资产的实践操控和分配作为区别规范,换句话说便是看非法占有资产的违法成果是否发作。从本案来看,当傅某等人拿到所要骗得的被害人胡某用报纸包好的现金及戒指后,该资产的占有权就现已被傅某等人操控和分配,非法占有被害人资产的违法成果就已发作。至于傅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捕获的情节,笔者以为,从本质上不影响傅某等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资产的成果发作,且被害人胡某自己也无力阻挠傅某等人对这用报纸包好的现金及戒指的占有。因而不影响欺诈违法既遂的构成。
作者:安福县人民法院 欧阳燕 李杰
2008年6月5日上午,被告人傅某、傅某某和宁某及张某共四人流窜至新余市袁河区施行欺诈。在新余钢铁厂总公司门口斜对面时,遇见新余钢铁厂退休职工胡某,由张某扮成问路找“神医”治病的人与胡某触摸,由宁某扮成知道“神医”的人并领路去找“神医”,到“神医”家楼下时,由傅某某扮成是“神医”的孙女,并讲胡某的亲人在三天之内有“血光”之灾,要胡某把家里的钱物拿给他们才干消灾,傅某则在邻近担任望风,骗得胡某现金23480.30元及钯金戒指、银质戒指各一枚,经判定两枚戒指价值165元。当骗得胡某用报纸包好的现金及戒指时,傅某等人被新余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捕获。
不合定见: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有两种不同的定见:
第一种定见以为,傅某等人的行为应定性为欺诈未遂。理由是傅某等人共谋对被害人胡某施行了欺诈,可是因为毅力以外的原因,被公安机关当场捕获。从被害人的视点来看,傅某等人已骗得胡某用报纸包好的现金及戒指的行为反映出被害人对该资产失掉了操控,但傅某等人在还没有乘机溜走就被公安机关捕获,傅某等人并没有实践真实操控和占有胡某用报纸包好的现金及戒指。故傅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捕获只能构成欺诈罪的未遂。所骗资产未到达欺诈数额巨大的起点金额,故不以违法论处。
第二种定见以为,傅某等人的行为应定性为欺诈既遂,构成欺诈罪。理由是傅某等人经过采纳欺诈的手法获得了被害人的信赖,傅某等人已骗得胡某用报纸包好的现金及戒指,使被害人现已失掉了对该资产的操控,从客观上讲,傅某等人现已获得了对该资产的实践操控和占有。契合欺诈罪的违法构成。
分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理由如下:
傅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欺诈既遂。欺诈既遂与未遂应以资产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是否失掉对该资产的操控,且行为人已获得对公私资产的实践操控和分配作为区别规范,换句话说便是看非法占有资产的违法成果是否发作。从本案来看,当傅某等人拿到所要骗得的被害人胡某用报纸包好的现金及戒指后,该资产的占有权就现已被傅某等人操控和分配,非法占有被害人资产的违法成果就已发作。至于傅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捕获的情节,笔者以为,从本质上不影响傅某等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资产的成果发作,且被害人胡某自己也无力阻挠傅某等人对这用报纸包好的现金及戒指的占有。因而不影响欺诈违法既遂的构成。
作者:安福县人民法院 欧阳燕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