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30 02:51
在日常日子中咱们知道,公司债券是有揭露发行的和没有揭露发行两种状况的。并且关于出资者也有大众出资者和合格出资者之分,这就意味着不是一切的出资者都能购买到债券,有些类型的公司债券只针对其特定的出资者发行。那么非揭露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出资者规模内转让吗?下面听讼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回答。
1、非揭露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出资者”发行,不得选用广告、揭露劝诱和变相揭露方法,每次发行目标不得超越200人。
上市公司非揭露发行股票的发行目标不得超越10名。
上市公司非揭露发行股票,不得选用广告、揭露劝诱和变相揭露方法。
2、非揭露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出资者”规模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出资者”算计不得超越200人。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及持股份额超越5%的股东,能够参加本公司非揭露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合格出资者”资质条件的约束。
4、非揭露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誉评级由发行人确认,并在债券征集阐明书中发表。
5、非揭露发行公司债券,征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好的用处。除金融类企业外,征集资金不得转借别人。
公司债券的非揭露发行
1.发行目标
(1)非揭露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出资者发行。
(2)合格出资者的界定 合格出资者,应当具有相应的危险辨认和承当才能,知悉并自行承当公司债券的出资危险,并契合下列资质条件:
①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建立的金融组织,包含证券公司、基金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任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出资基金业协会挂号的私募基金办理人;
②上述金融组织面向出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含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财物办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财物办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任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存案的私募基金;
③净财物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④合格境外组织出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组织出资者(RQFII);
⑤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悲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⑥名下金融财物(包含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财物办理方案、银行理财产品、信任方案、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出资者;
⑦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出资者。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及持股份额超越5%的股东,能够参加本公司非揭露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上述合格出资者资质条件的约束。
2.非揭露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得选用广告、揭露劝诱和变相揭露方法,每次发行目标不得超越200人。
3.信誉评级
非揭露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誉评级由发行人确认,并在债券征集阐明书中发表。
4.买卖
(1)买卖场所
非揭露发行公司债券,能够申请在证券买卖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组织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体系、证券公司货台转让。
(2)买卖规模
非揭露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出资者规模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出资者算计不得超越200人。
公司债券的非揭露发行的目标和买卖、信誉评级都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回答。
1、非揭露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出资者”发行,不得选用广告、揭露劝诱和变相揭露方法,每次发行目标不得超越200人。
上市公司非揭露发行股票的发行目标不得超越10名。
上市公司非揭露发行股票,不得选用广告、揭露劝诱和变相揭露方法。
2、非揭露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出资者”规模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出资者”算计不得超越200人。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及持股份额超越5%的股东,能够参加本公司非揭露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合格出资者”资质条件的约束。
4、非揭露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誉评级由发行人确认,并在债券征集阐明书中发表。
5、非揭露发行公司债券,征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好的用处。除金融类企业外,征集资金不得转借别人。
公司债券的非揭露发行
1.发行目标
(1)非揭露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出资者发行。
(2)合格出资者的界定 合格出资者,应当具有相应的危险辨认和承当才能,知悉并自行承当公司债券的出资危险,并契合下列资质条件:
①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建立的金融组织,包含证券公司、基金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任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出资基金业协会挂号的私募基金办理人;
②上述金融组织面向出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含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财物办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财物办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任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存案的私募基金;
③净财物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④合格境外组织出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组织出资者(RQFII);
⑤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悲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⑥名下金融财物(包含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财物办理方案、银行理财产品、信任方案、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出资者;
⑦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出资者。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及持股份额超越5%的股东,能够参加本公司非揭露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上述合格出资者资质条件的约束。
2.非揭露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得选用广告、揭露劝诱和变相揭露方法,每次发行目标不得超越200人。
3.信誉评级
非揭露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誉评级由发行人确认,并在债券征集阐明书中发表。
4.买卖
(1)买卖场所
非揭露发行公司债券,能够申请在证券买卖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组织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体系、证券公司货台转让。
(2)买卖规模
非揭露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出资者规模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出资者算计不得超越200人。
公司债券的非揭露发行的目标和买卖、信誉评级都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