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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6 18:35
我国宪法规则,公民关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作业人员的违法渎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指控或许检举的权力,关于公民的申述、指控或许检举,有关国家机关有必要查清现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限制和打击报复
网友发问:
建立对笼统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的法令根据
律师回答:
我国宪法规则,公民关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作业人员的违法渎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指控或许检举的权力,关于公民的申述、指控或许检举,有关国家机关有必要查清现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限制和打击报复
相关法令知识:
这儿的“违法渎职行为”当然也包含违法渎职的笼统行政行为。一起宪法第89条规则了国务院的撤销权,《当地安排法》第59条规则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撤销权。尤为重要的是,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所根据的下列规则不合法,在对详细行政行为请求行政复议时,能够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则的检查请求:(1)国务院部分的规则;(2)县级以上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作业部分的规则;(3)城镇人民政府的规则。前款所列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当地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检查按照法令行政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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