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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是否有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9 23:31
最高人民法院1990年7月28日法(经)复[1990]9号批复规则: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自动参与别人已开端的诉讼,应视为供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统辖,因此不发生对统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告诉他参与诉讼,则他有权挑选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有统辖权的法院另行申述。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别人已开端的诉讼,是经过支撑一方当事人的建议,保护自己的权力。因为他在诉讼中一直辅佐一方当事人,并以一方当事人的建议为搬运,所以,他无权对受诉法院的统辖权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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