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劳动合同由哪个部门确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01:30
《劳作法》第十八条规则,劳作合同无效有两种状况:一种是违反法令、行政法规的劳作合同;二是采纳诈骗、挟制等手法缔结的劳作合同。“诈骗”是指一方当事人成心奉告对方当事人虚伪的状况,或许成心隐秘实在的状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过错定见表明的行为;“挟制”是指以公民及其亲朋的生命健康、荣誉、声誉、产业等形成虐待为挟制,迫使对方做出违反实在意思的行为。 1995年劳作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若干问题的定见》,对无效劳作合同作了详细解说。“无效劳作合同是指所缔结的劳作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作当事人预期的法令结果的劳作合同”。“劳作合同必须经两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干签定,员工被逼签定的劳作合同或未经协商一致签定的劳作合同为无效合同”。劳作合同的无效,由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