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规则和保险组织机构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08:52
依据稳妥法的规矩,稳妥公司的下列行为归于违背稳妥法关于稳妥事务规矩和稳妥组织组织处理规矩的行为:
1.未依照规矩提取确保金或许违背规矩动用确保金的。依据稳妥法有关规矩,稳妥公司建立后应当依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确保金,存入稳妥监督处理组织指定的银行,除稳妥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稳妥公司不依照规矩提取或许不足额提取确保金,或许将确保金用于稳妥公司清算时清偿债务以外的其他意图,即构成违法。
2.未依照规矩提取或许结转各项职责准备金或许未依照规矩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依据稳妥法有关规矩,稳妥公司应当依据确保被稳妥人利益、确保偿付能力的准则,提取各项职责准备金。稳妥公司提取和结转职责准备金的详细方法由稳妥监督处理组织拟定。稳妥公司应当依照现已提出的稳妥补偿或许给付金额,以及现已发作稳妥事端但没有提出的稳妥补偿或许给付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稳妥公司不依照稳妥法及稳妥监督处理组织拟定的方法提取和结转各项职责准备金及未决赔款准备金,即构成违法。
3.未依照规矩提取稳妥确保基金、公积金的。依据稳妥法有关规矩,为了确保被稳妥人的利益,支撑稳妥公司稳健运营,稳妥公司应当依照稳妥监督处理组织的规矩提存稳妥确保基金。稳妥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及国家财政会计制度的规矩提取公积金。稳妥公司不实施上述职责,即构成违法。
4.未依照规矩处理再稳妥事务的。依据稳妥法有关规矩,稳妥公司应当依照稳妥监督处理组织的有关规矩处理再稳妥。稳妥公司需求处理再稳妥分出事务的,应当优先向我国境内的稳妥公司处理。稳妥公司对每一风险单位,即对一次稳妥事端或许形成的最大丢失规模所承当的职责,不得超越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越的部分,应当处理再稳妥。应再稳妥承受人的要求,再稳妥分出人应当将其自傲职责及原稳妥的有关状况奉告再稳妥承受人。再稳妥分出人不得以再稳妥承受人未实施再稳妥职责为由,回绝实施或许拖延实施其原稳妥职责。稳妥公司不实施上述职责,即构成违法。
5.违背规矩运用稳妥公司资金的。依据稳妥法有关规矩,稳妥公司的资金运用有必要稳健,遵从安全性准则。稳妥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生意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矩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稳妥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建立证券运营组织,不得用于建立稳妥业以外的企业。稳妥公司运用的资金和详细项意图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详细份额应当契合稳妥监督处理组织的规矩。稳妥公司不实施上述职责,即构成违法。
6.未经同意建立分支组织或许代表组织的。依据稳妥法有关规矩,稳妥公司在我国境内外建立分支组织,须经稳妥监督处理组织同意,获得分支组织运营稳妥事务许可证。稳妥公司在我国境内外建立代表组织,也有必要经稳妥监督处理组织同意。稳妥公司不得未经同意,私行建立分支组织或许代表组织。
7.未经同意分立、兼并的。依据稳妥法有关规矩,稳妥公司分立或许兼并,须经稳妥监督处理组织同意。稳妥公司违背规矩,私行决定分立或许兼并,均构成违法。
8.未依照规矩将应当报送批阅的险种的稳妥条款和稳妥费率报送批阅的。依据稳妥法有关规矩,联系社会公众利益的稳妥险种、依法实施强制稳妥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稳妥险种等的稳妥条款和稳妥费率,应当报稳妥监督处理组织批阅。稳妥公司应当依法实施上述稳妥条款和稳妥费率的报批职责,不然,即构成违法。
稳妥公司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由稳妥监督处理组织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约束其事务规模,责令其中止承受新事务或许吊销其运营稳妥事务许可证。
1.未依照规矩提取确保金或许违背规矩动用确保金的。依据稳妥法有关规矩,稳妥公司建立后应当依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确保金,存入稳妥监督处理组织指定的银行,除稳妥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稳妥公司不依照规矩提取或许不足额提取确保金,或许将确保金用于稳妥公司清算时清偿债务以外的其他意图,即构成违法。
2.未依照规矩提取或许结转各项职责准备金或许未依照规矩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依据稳妥法有关规矩,稳妥公司应当依据确保被稳妥人利益、确保偿付能力的准则,提取各项职责准备金。稳妥公司提取和结转职责准备金的详细方法由稳妥监督处理组织拟定。稳妥公司应当依照现已提出的稳妥补偿或许给付金额,以及现已发作稳妥事端但没有提出的稳妥补偿或许给付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稳妥公司不依照稳妥法及稳妥监督处理组织拟定的方法提取和结转各项职责准备金及未决赔款准备金,即构成违法。
3.未依照规矩提取稳妥确保基金、公积金的。依据稳妥法有关规矩,为了确保被稳妥人的利益,支撑稳妥公司稳健运营,稳妥公司应当依照稳妥监督处理组织的规矩提存稳妥确保基金。稳妥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及国家财政会计制度的规矩提取公积金。稳妥公司不实施上述职责,即构成违法。
4.未依照规矩处理再稳妥事务的。依据稳妥法有关规矩,稳妥公司应当依照稳妥监督处理组织的有关规矩处理再稳妥。稳妥公司需求处理再稳妥分出事务的,应当优先向我国境内的稳妥公司处理。稳妥公司对每一风险单位,即对一次稳妥事端或许形成的最大丢失规模所承当的职责,不得超越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越的部分,应当处理再稳妥。应再稳妥承受人的要求,再稳妥分出人应当将其自傲职责及原稳妥的有关状况奉告再稳妥承受人。再稳妥分出人不得以再稳妥承受人未实施再稳妥职责为由,回绝实施或许拖延实施其原稳妥职责。稳妥公司不实施上述职责,即构成违法。
5.违背规矩运用稳妥公司资金的。依据稳妥法有关规矩,稳妥公司的资金运用有必要稳健,遵从安全性准则。稳妥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生意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矩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稳妥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建立证券运营组织,不得用于建立稳妥业以外的企业。稳妥公司运用的资金和详细项意图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详细份额应当契合稳妥监督处理组织的规矩。稳妥公司不实施上述职责,即构成违法。
6.未经同意建立分支组织或许代表组织的。依据稳妥法有关规矩,稳妥公司在我国境内外建立分支组织,须经稳妥监督处理组织同意,获得分支组织运营稳妥事务许可证。稳妥公司在我国境内外建立代表组织,也有必要经稳妥监督处理组织同意。稳妥公司不得未经同意,私行建立分支组织或许代表组织。
7.未经同意分立、兼并的。依据稳妥法有关规矩,稳妥公司分立或许兼并,须经稳妥监督处理组织同意。稳妥公司违背规矩,私行决定分立或许兼并,均构成违法。
8.未依照规矩将应当报送批阅的险种的稳妥条款和稳妥费率报送批阅的。依据稳妥法有关规矩,联系社会公众利益的稳妥险种、依法实施强制稳妥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稳妥险种等的稳妥条款和稳妥费率,应当报稳妥监督处理组织批阅。稳妥公司应当依法实施上述稳妥条款和稳妥费率的报批职责,不然,即构成违法。
稳妥公司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由稳妥监督处理组织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约束其事务规模,责令其中止承受新事务或许吊销其运营稳妥事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