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程序律师如何参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8 04:51
死刑是极刑,是一切刑事处分中最严峻的,是掠夺监犯生命的一种惩罚。因为死刑的特殊性,在实行死刑的时分需求经过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才干实行,那么死刑复核程序律师怎么参加?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回答。
一、死刑复核程序律师怎么参加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子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恪守的过程、办法和办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律师怎么参加死刑复核程序,相关法令和司法解释并没有清晰、详细和完善的规则,只是在《关于进一步严峻依法办案保证处理死刑案子质量的定见》和《关于充沛保证律师依法实行辩解责任保证死刑案子处理质量的若干规则》中规则:死刑案子复核期间,被告人的律师提出当面反映定见要求或许提交依据资料的,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招待,并制造笔录附卷。律师提出的书面定见,应当附卷。实践中,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中心作业也就表现为向合议庭提出法令定见。律师在参加死刑复核程序的实践中,首要进行以下作业:
1、会晤当事人。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律师是否有权会晤当事人,法令没有清晰规则,在实践中,只需供给了相应的法令手续,绝大部分看守所基本上都答应,可是也不扫除有看守所提出案子在死刑复核阶段,律师需求最高人民法院赞同才干会晤被告人。律师会晤当事人,经过了解、核对实际,听取当事人的陈说与辩解,有利于律师判别是否有不应不核准死刑甚至无罪的景象。
2、阅卷。现在没有清晰规则死刑复核律师是否能够阅卷,但也没有规则律师不能阅卷,但在实践中律师基本上都不能阅卷,这关于律师展开辩解作业产生了极大的不方便。死刑复核阶段,律师获得案子资料有两种办法:一是家族供给,二是经过一审或许二审辩解律师获得。
3、提交法令定见。《关于充沛保证律师依法实行辩解责任保证死刑案子处理质量的若干规则》规则,死刑案子复核期间,被告人的律师提出当面反映定见要求或许提交依据资料的,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招待,并制造笔录附卷。律师提出的书面定见,应当附卷。据此,律师能够直接约见死刑复核案子的承办法官,递送书面的法令定见。这为死刑复核律师提交书面辩解定见及当面向法官陈说律师定见供给了法令依据,但该规则并未清晰指出,律师应经过何种办法约见法官。实践中有些庭答应律师直接到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大楼约见,可是大部分庭要求律师到最高法院的信访大楼约见。
实际中,最高院作出死刑复核决议后,并不会自动告诉辩解律师,而是将复核成果直接发给二审法院。律师要想知道复核成果只要经过二审法院或一审法院,或许经过当事人家族才干了解到成果。而且最高院的的裁判文书中不会记载律师的名字及地点的执业组织,关于律师的法令定见,也不会在裁判文书中写明采用与否的理由。
二、死刑复核的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子进行复查核准所遵从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死刑是掠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惩罚,是刑法所规则的诸刑种中最严峻的一种,称为极刑。我国法令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兵器,另一方面又着重严峻控制死刑的适用。因而,除在实体法中规则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约束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子规则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子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恪守的过程、办法和办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子,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实行的案子,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赞同判处死刑的,能够提审或许发回从头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子,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子,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子,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延期实行的案子,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死刑复核程序律师怎么参加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子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恪守的过程、办法和办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律师怎么参加死刑复核程序,相关法令和司法解释并没有清晰、详细和完善的规则,只是在《关于进一步严峻依法办案保证处理死刑案子质量的定见》和《关于充沛保证律师依法实行辩解责任保证死刑案子处理质量的若干规则》中规则:死刑案子复核期间,被告人的律师提出当面反映定见要求或许提交依据资料的,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招待,并制造笔录附卷。律师提出的书面定见,应当附卷。实践中,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中心作业也就表现为向合议庭提出法令定见。律师在参加死刑复核程序的实践中,首要进行以下作业:
1、会晤当事人。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律师是否有权会晤当事人,法令没有清晰规则,在实践中,只需供给了相应的法令手续,绝大部分看守所基本上都答应,可是也不扫除有看守所提出案子在死刑复核阶段,律师需求最高人民法院赞同才干会晤被告人。律师会晤当事人,经过了解、核对实际,听取当事人的陈说与辩解,有利于律师判别是否有不应不核准死刑甚至无罪的景象。
2、阅卷。现在没有清晰规则死刑复核律师是否能够阅卷,但也没有规则律师不能阅卷,但在实践中律师基本上都不能阅卷,这关于律师展开辩解作业产生了极大的不方便。死刑复核阶段,律师获得案子资料有两种办法:一是家族供给,二是经过一审或许二审辩解律师获得。
3、提交法令定见。《关于充沛保证律师依法实行辩解责任保证死刑案子处理质量的若干规则》规则,死刑案子复核期间,被告人的律师提出当面反映定见要求或许提交依据资料的,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招待,并制造笔录附卷。律师提出的书面定见,应当附卷。据此,律师能够直接约见死刑复核案子的承办法官,递送书面的法令定见。这为死刑复核律师提交书面辩解定见及当面向法官陈说律师定见供给了法令依据,但该规则并未清晰指出,律师应经过何种办法约见法官。实践中有些庭答应律师直接到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大楼约见,可是大部分庭要求律师到最高法院的信访大楼约见。
实际中,最高院作出死刑复核决议后,并不会自动告诉辩解律师,而是将复核成果直接发给二审法院。律师要想知道复核成果只要经过二审法院或一审法院,或许经过当事人家族才干了解到成果。而且最高院的的裁判文书中不会记载律师的名字及地点的执业组织,关于律师的法令定见,也不会在裁判文书中写明采用与否的理由。
二、死刑复核的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子进行复查核准所遵从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死刑是掠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惩罚,是刑法所规则的诸刑种中最严峻的一种,称为极刑。我国法令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兵器,另一方面又着重严峻控制死刑的适用。因而,除在实体法中规则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约束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子规则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子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恪守的过程、办法和办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子,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实行的案子,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赞同判处死刑的,能够提审或许发回从头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子,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子,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子,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延期实行的案子,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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