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标准和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4 15:26
误工费是指交通事端的受害人因人身遭到损伤需求医治,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求参与交通事端的处理,无法正常作业或许无法进行日常的经营活动,然后导致的经济丢失。
人身损害补偿误工费规范和核算方法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20条规则,“误工费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刻和收入情况确认。”“误工时刻依据受害人承受医治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认。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误工的,误工时刻能够核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依照实践削减的收入核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依照其最终三年的均匀收入核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均匀收入情况的,能够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许附近作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均匀薪酬核算。”
固定收入主要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能够如期得到的收入,包括薪酬、奖金及各种补助、补助等等。
需求留意的情况:
(1)定残日之前是误工,应计为误工费,定残日之后,归于残疾补偿金。
(2)如受害人系没有收入的人员比方家庭主妇,是否补偿误工费?咱们以为,应当补偿,能够参照一般家庭服务人员或许护工的均匀薪酬规范进行补偿。由于,家庭主妇在照料家庭等方面的劳作也是有价值的,只不过这种劳作的价值是隐性的罢了。
(3)受害人有第二作业的,其实践削减的收入,应当予以恰当补偿;受害人是另谋作业的离、退休人员,假如其从事的第二作业契合方针法律规则的,其实践削减的收入应予补偿,反之假如不契合方针法律规则的,其补偿要求则不应予以支撑。
(4)假如误工时刻内包括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仍应核算在误工时刻内,不能因系节假日而扣减补偿数额。
(5)不予补偿的情况:受害人因就医医治或疗养期间未削减收入的,不予补偿。比方,放暑假的教师在放假期间遭受事端受伤,薪酬照发,如补偿,则与添补受害人实践丢失准则相悖。当然假如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除了正常薪酬外还应该取得的其他收入,因事端不能取得的,应予补偿。
人身损害补偿误工费核算方法
依据上述规则,误工费补偿金额的核算,其核算公式能够表述为:
误工费补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刻
其间(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认。因受害人作业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认,又分红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怎么确认因误工而削减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怎么确认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削减的收入。(2)关于“误工时刻”的确认。误工时刻分为非继续性和继续性。非继续性依据受害人承受医治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认;受害人因伤残继续误工的,误工时刻能够核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补偿金额的核算,依照其实践削减的固定收入核算。其核算公式为:
误工费补偿金额=实践削减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作(作业)收入-事端受伤后劳作(作业)收入
误工费的补偿,只要在存在因误工而削减收入的情况下才干建立,假如不存在收入削减的情况,也就不存在误工费的补偿问题。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补偿金额的核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比较,在总的核算公式上是相同的,即:
误工费补偿金额=实践削减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作(作业)收入-事端受伤后劳作(作业)收入
其间,“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作(作业)收入”的确认,则是核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补偿金额的要害。“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作(作业)收入”的核算公式,按年核算,能够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作(作业)收入=最终三年的均匀收入/3
假如按月核算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作(作业)收入,其核算公式能够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作(作业)收入=最终三年的均匀收入/36
上述情况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但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收入的。
假如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均匀收入情况的,能够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许附近作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均匀薪酬核算,其核算公式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作(作业)收入(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许附近作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均匀薪酬
人身损害补偿误工费规范和核算方法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20条规则,“误工费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刻和收入情况确认。”“误工时刻依据受害人承受医治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认。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误工的,误工时刻能够核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依照实践削减的收入核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依照其最终三年的均匀收入核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均匀收入情况的,能够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许附近作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均匀薪酬核算。”
固定收入主要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能够如期得到的收入,包括薪酬、奖金及各种补助、补助等等。
需求留意的情况:
(1)定残日之前是误工,应计为误工费,定残日之后,归于残疾补偿金。
(2)如受害人系没有收入的人员比方家庭主妇,是否补偿误工费?咱们以为,应当补偿,能够参照一般家庭服务人员或许护工的均匀薪酬规范进行补偿。由于,家庭主妇在照料家庭等方面的劳作也是有价值的,只不过这种劳作的价值是隐性的罢了。
(3)受害人有第二作业的,其实践削减的收入,应当予以恰当补偿;受害人是另谋作业的离、退休人员,假如其从事的第二作业契合方针法律规则的,其实践削减的收入应予补偿,反之假如不契合方针法律规则的,其补偿要求则不应予以支撑。
(4)假如误工时刻内包括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仍应核算在误工时刻内,不能因系节假日而扣减补偿数额。
(5)不予补偿的情况:受害人因就医医治或疗养期间未削减收入的,不予补偿。比方,放暑假的教师在放假期间遭受事端受伤,薪酬照发,如补偿,则与添补受害人实践丢失准则相悖。当然假如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除了正常薪酬外还应该取得的其他收入,因事端不能取得的,应予补偿。
人身损害补偿误工费核算方法
依据上述规则,误工费补偿金额的核算,其核算公式能够表述为:
误工费补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刻
其间(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认。因受害人作业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认,又分红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怎么确认因误工而削减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怎么确认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削减的收入。(2)关于“误工时刻”的确认。误工时刻分为非继续性和继续性。非继续性依据受害人承受医治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认;受害人因伤残继续误工的,误工时刻能够核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补偿金额的核算,依照其实践削减的固定收入核算。其核算公式为:
误工费补偿金额=实践削减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作(作业)收入-事端受伤后劳作(作业)收入
误工费的补偿,只要在存在因误工而削减收入的情况下才干建立,假如不存在收入削减的情况,也就不存在误工费的补偿问题。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补偿金额的核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比较,在总的核算公式上是相同的,即:
误工费补偿金额=实践削减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作(作业)收入-事端受伤后劳作(作业)收入
其间,“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作(作业)收入”的确认,则是核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补偿金额的要害。“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作(作业)收入”的核算公式,按年核算,能够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作(作业)收入=最终三年的均匀收入/3
假如按月核算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作(作业)收入,其核算公式能够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作(作业)收入=最终三年的均匀收入/36
上述情况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但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收入的。
假如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均匀收入情况的,能够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许附近作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均匀薪酬核算,其核算公式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作(作业)收入(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许附近作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均匀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