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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可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0 11:00

目前我国是交通基础设施建造的顶峰时期,对修建业企业来说是个机会,可是竞赛反常剧烈,贱价中标的状况较为常见,如安在贱价中标的基础上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是值得研讨的一个课题。
法令咨询:在建造工程施工项目处理方针职责书可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答复:
(1)项目处理施行方针;
(2)安排与项目经理部之间的职责、权限和利益分配;
(3)项目规划、收购、施工、试运行等处理的内容和要求;
(4)项目需用的资源的供给方法和核算方法;
(5)法定代表人向项目经理托付的特别事项;
(6)项目经理部应承当的危险;
(7)项目处理方针的点评准则、内容和方法;
(8)对项目经理部奖赏的根据、规范和方法;
(9)项目经理免去和项目经理部崩溃的条件及方法。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七条修建工程开工前,建造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向工程地点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造行政主管部门请求收取施工许可证;可是,国务院建造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在外。
依照国务院规则的权限和程序同意开工陈述的修建工程,不再收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请求收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现已处理该修建工程用地同意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修建工程,现已获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求拆迁的,其拆迁进展契合施工要求;
(四)现已确认修建施工企业;
(五)有满意施工需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造资金现已执行;
(八)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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