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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方式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14:12
【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有哪些方法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则,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据此,取保候审有确保人确保和确保金确保两种方法。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议取保候审的,不能一起运用确保人确保和确保金确保。
确保人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为其担保的人。确保人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才能实行确保责任;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约束;有固定的住处
和收入。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严厉检查确保人是否契合法定条件,契合确保人条件的,应当奉告其有必要实行的责任,并由其出具确保书。
确保人应当实行以下责任:监督被确保人实行法律规则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责任;发现被确保人可能发作或许现已发作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履行机关陈述。被确保人有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确保人未及时陈述的,经查验事实后,由县级以上履行机关对确保人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假如确保人与被确保人勾结,帮忙被取保候审人逃匿以及明知躲藏地址而回绝向司法机关供给,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有关规则对确保人追查刑事责任。关于取保候审确保人是否实行了确保责任,由公安机关确定,对确保人的罚款决议,也由公安机关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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