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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违约的构成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8 02:05
在签订合同后,两边都要按合同约好就事,不能违约,那么债权人违约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关于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实行不能。
实行不能即当事人想实行可是因为主客观原因不能实行。
按不同的规范可分为片面实行不能和客观实行不能、自始不能和过后不能、悉数不能和部分不能、一时不能和永久不能。应留意的是,假如实行一起契合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和悉数不能,此刻合同是无效的,而不是违约的问题。
2、回绝实行。
回绝实行即合同实行期到来之后,一方当事人可以实行而清晰标明不予实行。
3、拖延实行。
拖延实行即合同实行期届满,债款人可以实行而未实行,也没有清晰标明将不予实行。
4、不完全实行。
不完全实行即现已实行但其实行不契合合同的约好。
(1)瑕疵实行(交给的标的物不合格)
(2)加害实行(交给的标的物不光不契合合同约好,还给对方形成其他丢失。)
加害实行既是违约又是侵权,构成违约与侵权的竞合。
二、债权人违约的构成条件
债权人推迟或许称受领推迟,是指债权人关于以供给的给付,未为受领或许未为其他给付完结所有必要的协力的现实。
债权人拖延的构成,需具有以下要件:
(1)债款内容的实现以债权人的受领或许其他帮忙为必要;
(2)债款人依债款本心供给了实行;
(3)债权人受领回绝或许受领不能。所谓回绝受领,是指关于已供给的给付,债权人无理由地回绝受领。所谓受领不能,是指债权人不能为给付完结所必需的帮忙的现实,包含受领行为不能及受领行为以外的帮忙行为不能,系属债权人于给付提出时不在家或许出外游览或许患病,无行为能力人因缺法定代理人不能受领,纵令债权人于其他时间或许在其他条件下得受领该给付,仍不失为不能受领。
归纳上面的介绍,债权人违约有三个方面的构成要件。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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