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关于浙江全面二孩政策问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7 12:10关于关于浙江全面二孩方针问答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1、生了双胞胎还能再生吗?
全面两孩方针,是指全面施行一对配偶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方针,不管这对配偶的城乡、区域、民族、身份特点,都能够生育两个孩子的方针。
“全面两孩”不是“全面二胎”。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国家法)规则“发起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着重的是子女个数而不是胎次。夫妻假如榜首胎生育了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能依照全面两孩方针再生育。
2、第二个子女出世在1月1日今后,1月14日之前,归于违法生育吗?
新修正的省法令自2016年1月14日施行,但依据新修正的国家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全面两孩方针。因而,只需契合全面两孩方针的夫妻,第二个子女在2016年1月1日今后出世即为合法生育。
3、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需求处理什么手续?
2016年1月1日今后,对除再生育批阅目标外生育两个子女的,实施生育挂号服务准则。
预备生育的夫妻可在成婚挂号之日起至生育前,带着成婚证、户口薄(或许居住证)和两边的身份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城镇(大街)计划生育处理组织,现场填写婚育信息挂号表并作真实性许诺、自动处理生育挂号,自主组织生育。省卫生计生委将依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辅导定见和新修正的省法令规则,拟定详细的生育挂号服务处理办法。
4、什么情况能够“再生育”?
新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第十八条规则,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夫妻,经同意,能够再生育一胎: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判定组织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生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许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生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经过产前诊断和挑选能够再生育的。
契合法令第十八条再生育景象的夫妻要求生育子女的,应当处理再生育批阅手续。夫妻能够向两边所在单位或许村(居)民委员会收取《请求再生育表,经生育处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许大街办事处审阅后,报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分同意。
别的,新修正的省法令第十九条规则,公民依法收养的,不影响其依照本法令规则生育。但一起规则,公民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再生育。
5、晚婚假究竟怎么说?
新修正的省法令删除了晚婚晚育奖赏假的规则,意味着2016年1月14日今后挂号成婚的夫妻,不再享用晚婚假待遇。但2016年1月14日之前现已处理挂号成婚手续,没有休晚婚假的夫妻,仍可享用晚婚假待遇。
2016年1月1日今后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不再享用法定产假后的哺乳假待遇。依照新修正的省法令规则,2016年1月1日今后契合规则生育的夫妻,不管生育第几胎,女方都能够在法定产假期满后再享用30天的奖赏假待遇,男方能够享用15天的护理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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