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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申请时有哪些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4 00:53

对村庄宅基地批阅办理,有利于加强我国新村庄建造,有利于土地的节省集约化,也有利于资源的合理使用。那么在汕尾市村庄宅基地批阅办理有哪些规则?
一、村庄宅基地请求的条件
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户为单位请求村庄宅基地:
①村团体安排成员因成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分户后父母亲身边须有一个子女),分户后需求建住所又无宅基地的;
②村团体安排成员需建住所,没有宅基地或原宅基地面积未到达规范并许诺在宅基地规范面积内扩建住所的;
③因天然灾害和事端灾祸避险、新村庄建造、移民安顿、规划调整、原宅基地被征收等,需求搬家另建新住所的;
④迁入村团体安排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客籍没有宅基地的;
⑤因天然原因等不行抵抗要素导致原有宅基地灭失的;
⑥因人口增加,现有宅基地面积不能满意寓居需求的。
二、村庄宅基地请求的程序
①乡民向乡民(居)民小组提出请求,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居民建造住所用地请求表》;
②村(居)民小组讨论赞同后报村(居)民委员会,经村(居)委员会赞同并在乡民(居)民小组内公示15日,无异议后报乡(镇)国土资源所、乡(镇)人民政府审阅;
③乡(镇)人民政府批阅赞同后,由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审阅报市、县(市)人民政府同意;
④村庄宅基地经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核发《村庄宅基地建造用地同意通知书》,由村(居)民小组或村(居)民委员会将批阅成果在当地张榜公布。
三、村庄宅基地请求应提交的资料
①请求人的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②《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居民建造住所用地请求表》;
③规划建造部分出具的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
④其它需求提交的资料。
四、村庄宅基地请求不予同意的六条规则
乡民请求宅基地,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予同意:
①不契合土地使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
②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平原区域和城市市郊每户100平方米,丘陵区域、山区每户150平方米规范;
③请求的村庄宅基地存在土地权属争议;
④已有村庄宅基地面积可以处理子女分家立户需求;
⑤原村庄房子(宅基地)租借、赠与、转让或已列入当地政府规划改造规模;
⑥法令、法规或许政策规则的其它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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