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1 15:39国家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也会在一些企业手里回收一些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当然了,这些都是要依照法令途径进行的。那么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怎样的?今日听讼网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材料为您答疑解惑,期望能够帮到你。
回收国有土地需求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定回收计划、听证、报批、下达决议书、刊出挂号、补偿等。
1、拟定回收计划:土地行政主管部分依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同意调整用地的文件,拟搬迁、闭幕、吊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分)的请求或许土地管理部分决议回收的处理意见,拟定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并将拟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告诉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力。
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告诉后的必定期限内向市或许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提出。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接到听证请求后,应该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则》中规则的期限内安排听证。
3、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在安排听证后规则的必定期限内,将所拟定的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连同听证结果报市或许县级人民政府审。
4、下达回收决议书。依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同意的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应当在同意之日起必定期限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达《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决议书》,一起奉告原土地使用权人请求复议和提申述讼权力。对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接到提早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决议后若干期限内(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则,一般是60天),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许人民法院请求行政复议或许申述。
5、刊出挂号。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在下达《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决议书》后,由原挂号发证机关处理刊出土地挂号,回收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发布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布告。关于出让的土地,还应当依法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被回收土地现已设定典当的,在回收土地使用权之前,由典当人与典当权人洽谈免除典当合同,并向挂号机关处理刊出典当挂号手续。原土地使用权人或许典当权人对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决议提出异议的,不影响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行政行为的履行。
6、补偿:因使用期届满,无偿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搬迁、闭幕、吊销、破产或许其他原因此停止使用土地,需求回收土地使用权,或许因土地使用权人违法等本身原因回收土地使用权的,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不予补偿。对因公共利益需求回收土地使用权的,由新的土地使用权人担任补偿。选用钱银补偿的,其补偿规范由市或许县级人民政府在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实际使用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确认。回收土地使用权触及地上物处理的,依照《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条例》履行。
有偿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市国土资源局拟定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回收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1)回收土地的方位、规模、面积、权力情况;
(2)建设项目规划规划条件;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表及调查报告;
(4)详细的土地补偿规范和金额;
(5)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令依据。基本上环绕上面5个方面来安排文本就行了,详细的图件要看报批部分的要求。
国家回收国有土地,是通过深思熟虑了的,必定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严重效果的,一起,国家回收国有土地也会依据程序来办。如果您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咱们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