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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委托司法鉴定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1 17:59
依据《司法判定程序公例(试行)》规则:
1.司法判定组织承受司法机关、裁定组织的司法判定托付。
2.在诉讼案子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状况下,司法判定组织也能够承受当事人的司法判定托付。当事人托付司法判定时一般经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何种状况可弥补判定?
司法判定组织指定的司法判定人、或许由托付人请求并经司法判定组织赞同的司法判定人完结托付事项。
两种状况下可弥补判定:
(1)发现新的相关判定资料
(2)原判定项目有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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