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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般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5 13:22
 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端的,依据《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第二十一条,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具有二年以上路途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训练考试合格,取得交通事端处理资历等级证书后,能够处理适用一般程序及简易程序的交通事

故。

  一般程序作出的文书为交通事端确定书,并非简易程序的事端确定书。交通事端确定书中一般应载明,交通事端当事人、车辆、路途和交通环境的根本情况;交通事端的根本现实;交通

事端依据构成原因的剖析;当事人导致交通事端的差错及职责或许意外原因。

  出具事端确定书的期限从发作交通事端之日起,至少能够核算十日。假如涉及到追缉逃逸或许需求查验判定的时刻会更长。

  一般程序中,当事人一起恳求调停的,调停期限是十日。调停完毕有必要制造专门的调停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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