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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与其他几类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09:24
由于当事人互负债款有先后实行次序,所以在实行的过程中就会存在许多的抗辩要素,合同法关于抗辩权有自己的一个规矩,先实行抗辩权是其间的一个,可是是相对比较常用的,和其他的几类抗辩权存在必定的差异,能够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
一、先实行抗辩权与一起实行抗辩权的差异
先实行抗辩权与一起实行抗辩权都是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都表现了对买卖安全的维护,并且,都是自助权、构成权,这两种权力的行使,都不需求凭借于对方的意思表明与协作,也不用通过诉讼或裁定程序,当事人在契合法定条件时,能够自己行使这些权力。
可是,二者在以下方面不同:
1.两种抗辩权含义不同
一起实行抗辩权,其含义在于维护没有先后实行次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两边的实行利益。而先实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实行责任人的实行利益,主要是指期限利益和次序利益。
2.规矩不同
一起实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而先实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在行使一起实行抗辩权时,两边当事人均没有违背合同的约好,即合同责任,而在行使先实行抗辩权时,权力人则以为对方当事人违背了合同的责任,没有在合同约好的时间内实行自己的合同责任。因尔后实行的当事人能够行使先实行抗辩权。
3.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
对不分先后实行次序的双务合同的两边当事人来说,都有权行使一起实行抗辩权,而先实行抗辩权,则在有先后实行次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后实行人有权行使,而不是两边当事人都可行使。
4.发作不同
一起实行抗辩权因要求一起实行而发作,而先实行抗辩权则因一方要求负先实行责任的一方实行而发作。
二、先实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差异
先实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尽管都是针对双务合同中有实行先后次序的状况适用,但两者之间的差异是较为显着的。一方面,先实行抗辩权是由后实行一方针对先实行一方不实行或不适当实行债款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实行一方针对后实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实行债款而享有的抗辩权〕另一方面,在先实行抗辩权行使的状况下,当事人两边不只要互负债款,并且两边的债款应构成对价联系,这样先实行一方实行债款不契合约好的,后实行一刚才有权回绝其相应的实行要求二而在不安抗辩权行使的状况下,当事人两边尽管要互负债款,但法令并未着重两边所负有的债款应当具有对价性一先实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并不只仅是针对后实行一方不实行行为作出的,抗辩与后实行一方的行为之间并不用定具有相应性。
三、先实行抗辩权与合同免除权的差异
先实行抗辩权与合同免除权有亲近的联系,两者都能够视为对违约的救助。但两者也有显着差异:
1.从性质上看
先实行抗辩权属一时的抗辩权,是延期的抗辩权,它仅阻却合同实行效能的发作,并不发作消除合同的法令作用,当发作先实行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后,后实行人应当实行合同井且,先实行抗辩权的行使,纯粹是单独行为,这种权力的行使,在契合法定条件时,仅依一方的意思,而不用凭借对方的意思表明和行为。而合同的免除,则是消除合同的实行效能。在契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或许直接告诉对方免除合同,或许当事人两边以合意的方法免除合同
2.从发作原因来看
先实行抗辩权因一方先期违约或发作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实行不用要或不或许,或许乃至没有法定理由,经当事人两边宽和赞同,也可免除合同此外,就违约的程序而言,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实行不用要或不或许时,则另一方当事人虽违约,但合同尚有实行必要和或许时,另一方当事人能够行使先实行抗辩权,暂时保存自己的给付,等候对方的实行。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先实行抗辩权与其他几类抗辩权有什么差异的法令知识,先实行抗辩权,是按照合同约好或法令规矩负有先实行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实行责任或实行责任严峻不契合约好条件时,相对方为维护自己的期限利益或为确保自己实行合同的条件而间断实行合同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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