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产品名片、宣传单、广告牌、包装上印刷的厂名(公司)怎么定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4 09:31
福建泉州专利律师张浠娟
侵略专利权纠纷案中,被诉侵权人辩称其出售的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历,但其供给的根据与侵权产品手刺、宣传单、广告牌、包装上印制的出产者(即被诉侵权人)相冲突,且被诉侵权人宣称的合法来历的制造者未出庭作证的,法院确定侵权产品有合法来历的根据缺少,故判定被诉侵权人中止侵权,承当补偿职责。
崔某享有阀瓷芯实用新型专利。2010年,崔某到徐某运营的店面公证购买了涉嫌侵权产品,获得收据、手刺及宣传材料,并对店面外观、广告招牌进行摄影。
崔某随后以徐某侵略其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徐某向法院供给以下根据以证明其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历:温州某水暖阀芯厂出具的证明、出库单、业务主管钱某的明信片、发货单及结算清单。法院以为,徐某私行出售侵权产品的行为侵略了崔某专利权,鉴于徐某能证明其侵权产品的合法来历,故判定:徐某中止出售侵略崔某专利权的产品。
崔某不服提起上诉,诉称:
一、徐某证明其侵权产品来历的根据中,《证明》在缺少合同、发票、转款单等根据相印证的情况下,是内容真实性无法承认的根据。徐某证明侵权产品来历的根据显着不充分,不能证明侵权产品由温州某水暖阀芯厂供给。
二、徐某为侵权产品的“制造者”,与侵权产品相关的手刺、宣传单、广告牌、包装箱均显现侵权产品的制造者为“瑞安某水暖阀芯厂”。因而“瑞安某水暖阀芯厂”是法令意义上的侵权产品制造者,因为“瑞安某水暖阀芯厂”并未工商登记,其法令职责应由实践运营者徐某承当。
三、徐某与温州某水暖阀芯厂是否存在关于侵权产品的生意联系,不影响徐某为法令意义上的侵权产品制造者的确定。
二审焦点:被诉侵权产品是否为邱某运营的温州某水暖阀芯厂供给?
二审本院以为,徐某辩称其出售的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历,因其供给的证明与侵权产品手刺、宣传单、广告牌等相冲突,且邱某未出庭作证,仅凭出库单等确定徐某出售的产品有合法来历根据缺少。崔某上诉理由建立,予以采用。徐某未经答应出产、出售专利产品的行为构成侵权,徐某应中止侵权,补偿损失。据此,判定:吊销(2011)××××民事判定,徐某应中止侵略崔某专利权的行为,徐某应补偿崔某五万元。
要点阅览:
在侵略专利权纠纷案中,被诉侵权人辩称其为出售者,其出售的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历;可是,被诉侵权人供给的证明与侵权产品手刺、宣传单、广告牌、产品说明书、产品包装上印制的出产者、制造者(即被诉侵权人)相冲突的,且被诉侵权人宣称的合法来历的制造者未出庭作证的,法院据此确定,被诉侵权人辩称其侵权产品有合法来历的根据缺少,其辩称理由不予采用。
被诉侵权人未经答应出产、出售专利产品的行为构成侵权,故法院判定,被诉侵权人应中止侵权,应补偿专利权人的经济损失。
相关阅览:
卖别人的专利产品,要承当侵权职责吗?要补偿吗?
未经专利权人答应出售别人的专利产品,构成侵权。卖家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答应而出售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历的,不承当补偿职责,但需当即中止出售专利侵权产品。
侵略专利权纠纷案中,被诉侵权人辩称其出售的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历,但其供给的根据与侵权产品手刺、宣传单、广告牌、包装上印制的出产者(即被诉侵权人)相冲突,且被诉侵权人宣称的合法来历的制造者未出庭作证的,法院确定侵权产品有合法来历的根据缺少,故判定被诉侵权人中止侵权,承当补偿职责。
崔某享有阀瓷芯实用新型专利。2010年,崔某到徐某运营的店面公证购买了涉嫌侵权产品,获得收据、手刺及宣传材料,并对店面外观、广告招牌进行摄影。
崔某随后以徐某侵略其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徐某向法院供给以下根据以证明其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历:温州某水暖阀芯厂出具的证明、出库单、业务主管钱某的明信片、发货单及结算清单。法院以为,徐某私行出售侵权产品的行为侵略了崔某专利权,鉴于徐某能证明其侵权产品的合法来历,故判定:徐某中止出售侵略崔某专利权的产品。
崔某不服提起上诉,诉称:
一、徐某证明其侵权产品来历的根据中,《证明》在缺少合同、发票、转款单等根据相印证的情况下,是内容真实性无法承认的根据。徐某证明侵权产品来历的根据显着不充分,不能证明侵权产品由温州某水暖阀芯厂供给。
二、徐某为侵权产品的“制造者”,与侵权产品相关的手刺、宣传单、广告牌、包装箱均显现侵权产品的制造者为“瑞安某水暖阀芯厂”。因而“瑞安某水暖阀芯厂”是法令意义上的侵权产品制造者,因为“瑞安某水暖阀芯厂”并未工商登记,其法令职责应由实践运营者徐某承当。
三、徐某与温州某水暖阀芯厂是否存在关于侵权产品的生意联系,不影响徐某为法令意义上的侵权产品制造者的确定。
二审焦点:被诉侵权产品是否为邱某运营的温州某水暖阀芯厂供给?
二审本院以为,徐某辩称其出售的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历,因其供给的证明与侵权产品手刺、宣传单、广告牌等相冲突,且邱某未出庭作证,仅凭出库单等确定徐某出售的产品有合法来历根据缺少。崔某上诉理由建立,予以采用。徐某未经答应出产、出售专利产品的行为构成侵权,徐某应中止侵权,补偿损失。据此,判定:吊销(2011)××××民事判定,徐某应中止侵略崔某专利权的行为,徐某应补偿崔某五万元。
要点阅览:
在侵略专利权纠纷案中,被诉侵权人辩称其为出售者,其出售的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历;可是,被诉侵权人供给的证明与侵权产品手刺、宣传单、广告牌、产品说明书、产品包装上印制的出产者、制造者(即被诉侵权人)相冲突的,且被诉侵权人宣称的合法来历的制造者未出庭作证的,法院据此确定,被诉侵权人辩称其侵权产品有合法来历的根据缺少,其辩称理由不予采用。
被诉侵权人未经答应出产、出售专利产品的行为构成侵权,故法院判定,被诉侵权人应中止侵权,应补偿专利权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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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别人的专利产品,要承当侵权职责吗?要补偿吗?
未经专利权人答应出售别人的专利产品,构成侵权。卖家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答应而出售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历的,不承当补偿职责,但需当即中止出售专利侵权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