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3 22:33消费税的交税义务人与交税规模
消费税交税义务人
消费税交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产、托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则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认的《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则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上述单位,包含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出产、托付加工和进口归于应当交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许所在地在境内。
进口货品的收货人或处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品消费税的交税义务人。
交税规模
消费税交税规模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履行。包含:烟、酒及酒精、化妆品、宝贵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烟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级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应税消费品的详细交税规模,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认。
消费税的交税义务人与征收规模如上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