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01:59
(1994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6号发布依据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正的决议》修订)
第一条为了合理组织员工的作业和歇息时间,保护员工的歇息权力,调集员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作业开展,依据宪法有关规则,拟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作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每日作业8小时,每周作业40小时。
第四条在特别条件下从事劳作和有特别情况,需求恰当缩短作业时间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履行。
第五条因作业性质或许出产特色的约束,不能实施每日作业8小时,每周作业40小时规范工时准则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则,能够实施其他作业和歇息方法。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行延伸员作业业时间。因特别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伸作业时间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履行。
第七条国家机关、作业单位实施一致的作业时间,星期六和周日为周歇息日。企业和不能实施前款规则的一致作业时间的作业单位,能够依据实际情况灵敏组织周歇息日。
第八条本规则由劳作部、人事部担任解说;实施方法由劳作部、人事部拟定。
第九条本规则自1995年5月1日起实施,1995年5月1日实施有困难的企业、作业单位,能够恰当延期;可是,作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为了合理组织员工的作业和歇息时间,保护员工的歇息权力,调集员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作业开展,依据宪法有关规则,拟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作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每日作业8小时,每周作业40小时。
第四条在特别条件下从事劳作和有特别情况,需求恰当缩短作业时间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履行。
第五条因作业性质或许出产特色的约束,不能实施每日作业8小时,每周作业40小时规范工时准则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则,能够实施其他作业和歇息方法。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行延伸员作业业时间。因特别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伸作业时间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履行。
第七条国家机关、作业单位实施一致的作业时间,星期六和周日为周歇息日。企业和不能实施前款规则的一致作业时间的作业单位,能够依据实际情况灵敏组织周歇息日。
第八条本规则由劳作部、人事部担任解说;实施方法由劳作部、人事部拟定。
第九条本规则自1995年5月1日起实施,1995年5月1日实施有困难的企业、作业单位,能够恰当延期;可是,作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