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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柳州市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9 17:59

各有关单位、专利署理组织:
为了标准我市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的处理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方法》有关规定,现将请求处理专利费用减缓证明有关事宜告诉如下:
一、请求处理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的条件:
1、请求人是本市行政区域规模的企事业单位;
2、契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方法》等有关规定。
二、处理专利费用减缓证明需提交的资料:
1、柳州市企事业单位专利费用减缓证明请求表(一式一份);
2、《专利请求费用减缓证明》(一式两份);
3、处理减缓证明请求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盖公章(一式一份);
4、其它相关资料。
三、处理时刻、地址
1、时刻:法定办公时刻
2、地址:柳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高新一路9号科技大厦四楼)。
四、处理专利费用减缓证明注意事项
1、处理减缓证明请求单位应照实填写请求表有关内容,不得招摇撞骗,如发现将不予处理专利费用减缓证明和相关专利赞助奖赏。
2、供给的资料要求完全。
3、请求表及《专利请求费用减缓证明》表格可在柳州市科技信息网(http://www.lzisti.net.cn)下载。
4、不尽事宜与柳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联络,电话:2635969
附件:1、柳州市企事业单位专利费用减缓证明请求表
2、专利请求费用减缓证明
柳州市知识产权局
二○○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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