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和被害人应遵守哪些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3 19:03
问询证人、被害人是侦办人员获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说的重要的侦办活动,为了确确保人的安全,有利于证人照实供给证言,侦办人员问询证人时,有必要严厉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1.应当本着便当证人,有利于维护证人安全,有利于查清案子现实的精力,依据实际状况,依照法律规定来确认问询证人、被害人的地址。问询证人、被害人,能够到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处进行,也能够告诉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来供给证言、陈说被害状况。到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住处进行问询,能够节约证人、被害人的时刻,便当大众,也有利于及时得到证人、被害人单位的支撑和协助,便于了解证人、被害人的状况,有助于对证人、被害人供给的证言和陈说,进行分析判断。到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处进行问询,有必要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即出示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问询人员的身份和执行任务的证明信及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作业证件,这样能够避免乱用侦办权,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在必要的时分,还能够告诉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供给证言、陈说被害状况。这样有利于侦办机关为其保存隐秘,确确保人、被害人的安全,也有利于避免证人、被害人单位、亲属或其他人的搅扰,便于证人、被害人照实说出自己知道的案子状况。在什么状况下能够告诉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进行问询呢,主要有以下几种状况:(1)案情触及国家隐秘,为了避免泄密;(2)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其家庭成员,以及住处周围的人员与该案子的利害关系。为了避免搅扰,确确保人、被害人照实地说出自己所知道的案子状况,确确保人、被害人的安全;(3)证人、被害人不愿意揭露自己的名字和作证行为的,为便于为证人保密,消除证人、被害人的思想顾忌。
2.应当单个进行。即问询同一个案子的几个证人、被害人时,应一个一个地别离进行,单个问询,问询一个证人时不能有其他证人、被害人在场。这样主要是避免证人之间,被害人之间或证人与被害人之间彼此影响,彼此勾结,能够确确保人、被害人所供给的状况实在牢靠,也有利于保存案情隐秘,确保侦办活动的顺利进行。
3.应当告诉他们要照实地供给依据,照实说出自己所知道的案子状况,而且告诉他们有意作伪证,供给虚伪状况,或许成心隐秘违法的依据所要负的法律责任。侦办人员问询证人、被害人时,要告诉证人、被害人应当照实供给证言和其他依据。首先要告诉他对自己把握的书证、依据和其他依据都要原样地交出来,不能把它躲藏起来不交或许私自毁掉或涂抹;二是告诉他们对自己所知道的案子状况,要脚踏实地说出来或写出来,既不能夸张,也不能缩小。侦办人员要告诉证人、被害人作伪证或藏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便是要让他们了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告诉他们假如不照实地供给依据,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使其了解知情人的作证责任和作伪证或藏匿罪证会发生什么样的结果。
4.问询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时,能够告诉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参与。侦办人员在问询未成年的证人、被害人时,能够依据案子的实际状况,假如法定代理人参与对调查取证没什么阻碍,不会影响证人、被害人照实地供给所知道的案子状况,或许证人、被害人年幼或有顾忌,需求法定代理人参与的,在这种状况下,侦办人员能够告诉证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参与;关于证人、被害人已挨近成人年纪,完全能够正确表达实在意思或许其法定代理人参与会给证人、被害人的心思添加压力,使证人、被害人不照实作证的,侦办人员可不告诉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参与。
5.应当做好问询笔录,并将问询笔录交给证人、被害人进行核对,让他们看看有没有漏下的或记错的。关于没有阅览才能的证人、被害人,应当向他们宣读。假如有漏掉或许有过失的,证人、被害人能够提出弥补或纠正。在证人、被害人以为没有过错后,应当让他们签名或盖章。侦办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对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写证词的,应当答应;在必要的时分,侦办人员也能够要求证人、被害人亲笔写证词。
1.应当本着便当证人,有利于维护证人安全,有利于查清案子现实的精力,依据实际状况,依照法律规定来确认问询证人、被害人的地址。问询证人、被害人,能够到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处进行,也能够告诉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来供给证言、陈说被害状况。到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住处进行问询,能够节约证人、被害人的时刻,便当大众,也有利于及时得到证人、被害人单位的支撑和协助,便于了解证人、被害人的状况,有助于对证人、被害人供给的证言和陈说,进行分析判断。到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处进行问询,有必要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即出示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问询人员的身份和执行任务的证明信及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作业证件,这样能够避免乱用侦办权,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在必要的时分,还能够告诉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供给证言、陈说被害状况。这样有利于侦办机关为其保存隐秘,确确保人、被害人的安全,也有利于避免证人、被害人单位、亲属或其他人的搅扰,便于证人、被害人照实说出自己知道的案子状况。在什么状况下能够告诉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进行问询呢,主要有以下几种状况:(1)案情触及国家隐秘,为了避免泄密;(2)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其家庭成员,以及住处周围的人员与该案子的利害关系。为了避免搅扰,确确保人、被害人照实地说出自己所知道的案子状况,确确保人、被害人的安全;(3)证人、被害人不愿意揭露自己的名字和作证行为的,为便于为证人保密,消除证人、被害人的思想顾忌。
2.应当单个进行。即问询同一个案子的几个证人、被害人时,应一个一个地别离进行,单个问询,问询一个证人时不能有其他证人、被害人在场。这样主要是避免证人之间,被害人之间或证人与被害人之间彼此影响,彼此勾结,能够确确保人、被害人所供给的状况实在牢靠,也有利于保存案情隐秘,确保侦办活动的顺利进行。
3.应当告诉他们要照实地供给依据,照实说出自己所知道的案子状况,而且告诉他们有意作伪证,供给虚伪状况,或许成心隐秘违法的依据所要负的法律责任。侦办人员问询证人、被害人时,要告诉证人、被害人应当照实供给证言和其他依据。首先要告诉他对自己把握的书证、依据和其他依据都要原样地交出来,不能把它躲藏起来不交或许私自毁掉或涂抹;二是告诉他们对自己所知道的案子状况,要脚踏实地说出来或写出来,既不能夸张,也不能缩小。侦办人员要告诉证人、被害人作伪证或藏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便是要让他们了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告诉他们假如不照实地供给依据,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使其了解知情人的作证责任和作伪证或藏匿罪证会发生什么样的结果。
4.问询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时,能够告诉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参与。侦办人员在问询未成年的证人、被害人时,能够依据案子的实际状况,假如法定代理人参与对调查取证没什么阻碍,不会影响证人、被害人照实地供给所知道的案子状况,或许证人、被害人年幼或有顾忌,需求法定代理人参与的,在这种状况下,侦办人员能够告诉证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参与;关于证人、被害人已挨近成人年纪,完全能够正确表达实在意思或许其法定代理人参与会给证人、被害人的心思添加压力,使证人、被害人不照实作证的,侦办人员可不告诉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参与。
5.应当做好问询笔录,并将问询笔录交给证人、被害人进行核对,让他们看看有没有漏下的或记错的。关于没有阅览才能的证人、被害人,应当向他们宣读。假如有漏掉或许有过失的,证人、被害人能够提出弥补或纠正。在证人、被害人以为没有过错后,应当让他们签名或盖章。侦办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对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写证词的,应当答应;在必要的时分,侦办人员也能够要求证人、被害人亲笔写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