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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救助报酬的确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9 10:26

海上救助是指在任何水域中罹难的船只、人员、货品及水上起浮产业处于危险之中而无力自救,恳求其它船只进行救助的行为。
海上救助酬劳的确认,一般由两边当事人洽谈确认,洽谈不成,可提起诉讼或裁定,在确认海上救助酬劳时,应归纳考虑下列景象:
1.被救产业的价值,一般情况下,救助酬劳不该超越被救产业的三分之一;
2.被救船只、所载旅客、船员、货品以及救助人和救助船只所冒危险的性质和程度;
3.救助人的救助成效,无效果无酬劳;
4.救助方进行救助作业所花费的时刻、所耗费用和所受丢失;
5.救助方为救助而采纳的技术措施和技术以及投入的救助东西;
6.救助方或救助设备所冒的职责危险和其他危险;
7.救助方供给救助的及时性;
8.救助方船只和设备的有效性和处于预备运用的状况和价值;
9.救助方的性质。
救助人在救助过程中因为自身的过错形成有必要救助产业的丢失,救助酬劳应酌减;假如救助方有偷盗或其他诈骗行为,救助酬劳应酌减,乃至损失救助酬劳恳求权。
救助作业完毕后,救助方有权向被救助方恳求供给救助酬劳担保,在未获得担保之前,救助方对被救助的产业享有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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