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相关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4 07:33咱们很多人关于标题中说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咱们的日子休戚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常识,一同往下面看看吧。
一、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怎样抵扣?
增值税一般交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获得的归于增值税扣税规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认证相符或在增值税查询渠道进行勾选承认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提示:认证成果“不符”或无法认证的不能抵扣进项。
二、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多长时间内进行认证或勾选?
归于增值税扣税规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或勾选。未在规则期限内认证或勾选,不得作为有用的增值税扣税凭据,不得核算进项税额抵扣。
提示:超越180天无法进行认证或勾选。
三、认证相符或勾选承认后,什么时候抵扣进项?
认证相符或进行勾选承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税人应在认证相符或勾选承认的次月交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例:某增值税一般交税人6月获得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元,税额6元,并于当月在增值税发票查询渠道对该发票进行了勾选承认。该交税人应于7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6元,如7月未申报抵扣,则今后月份不得抵扣。
四、丢掉已认证相符或已勾选承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怎么处理?
一般交税人丢掉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假如丢掉前已认证相符或已勾选承认的,购买方凭出售方供给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出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掉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据;
一般交税人丢掉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假如丢掉前已认证相符或已勾选承认的,可运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检;
一般交税人丢掉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据,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检。
五、丢掉未认证或未勾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怎么处理?
一般交税人丢掉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假如丢掉前未认证或未勾选的,购买方凭出售方供给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或直接在增值税发票查询渠道进行勾选,认证相符的或勾选承认后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出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据。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检。
一般交税人丢掉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假如丢掉前未认证或未勾选,可运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或直接在增值税发票查询渠道进行勾选,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检。
一般交税人丢掉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据,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