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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优先权的概述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7 14:35
专利请求优先权的概述是什么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请求人就其创造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请求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我国以相同主题的创造创造提出专利请求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请求以第一次专利请求的日期作为其请求日,专利请求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力,便是优先权。
优先权准则是专利请求准则之一。包含国外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
优先权的主要内容是,请求人自创造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请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许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请求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我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请求的,按照该外国同我国签定的协议或许一同参与的世界公约,或许按照彼此供认优先权准则,能够享有优先权。请求人自创造或实用新型在我国第一次提出专利请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请求的,能够享有优先权。前者为国外优先权,后者为本国优先权,两者在适用的专利类型、请求地址上,都有所不同。优先权的实际意义是,以其第一次提出专利请求日为判别新颖性的时刻规范,第一次提出请求的日期,称为优先权日,上述特定的期限,称为优先权期限。请求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请求的时分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请求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许逾期未提交专利请求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第一次请求被抛弃或驳回时,其优先权依然存在。优先权能够转让,即能够随专利请求权一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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