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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和劳动仲裁求解决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9 04:07
【裁定】经济胶葛却到劳作裁定求处理
市民史女士因与某餐饮服务公司签定事务承包合同呈现胶葛,而向劳作裁定部分提出申述,却被劳作裁定部分以该胶葛不属劳作争议为由驳回申述。
常常有一些市民原本碰到的是经济胶葛,却到劳作裁定来寻求处理。相同,经济裁定委员会也常常接到劳作胶葛投诉。
实际上,经济裁定委员会和劳作裁定部分是两个不同的单位,其从属部分到分担事务截然不同。经济裁定委员会受理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之间发作的各类经济胶葛,包含各类合同胶葛及其他产业权益胶葛,民事胶葛的当事人能够经过协议等方法自行挑选经济裁定组织处理自己的胶葛,进入经济裁定处理程序的案子实施“一裁结局”准则。
而劳作裁定组织处理的案子,要求当事人双方为用人单位和劳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作争议处理法令》对劳作争议裁定的受理规模明确规则:一是因企业开除、开除、解雇员工和员工辞去职务、主动离任发作的争议;二是因实行国家有关薪酬、稳妥、福利、训练、劳作保护的规则发作的争议;三是因实行劳作合同发作的争议;四是法令、法规规则应当依照本法令处理的其他劳作争议。依照现行规则,劳作争议的当事人不能洽谈挑选胶葛的处理组织,须依照“一裁两审”的法定程序进行,即先由劳作争议裁定组织进行审理,对裁定判决不服的,能够依照“两审终审”准则进入诉讼程序处理。
有关部分提示广阔市民:遇到需求裁定的状况,请先辨明“两种”裁定的性质不同,做到明明白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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