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男职工交生育保险可以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09:24邱女士老公是某公司员工,自己没有作业,是一名全职太太。1个月前,邱女士生下了一名男婴。前不久,当她前往社保组织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时,被奉告因他老公地点的公司未为他处理生育稳妥,她不能从社保组织享用相关待遇。邱女士老公地点公司表明,邱女士的老公作为男员工,不存在生孩子的问题,公司天然不用为其处理生育稳妥;而邱女士并非公司员工,无权向公司索要补偿。
邱女士想咨询,其老公地点公司的做法合理合法么?
律师回复:
首要,公司有必要为邱女士的老公处理生育稳妥。《社会稳妥法》第53条规则:“员工应当参与生育稳妥,由用人单位依照国家规则交纳生育稳妥费,员工不交纳生育稳妥费。”这儿的“员工”,并没有限定为女人员工,即意味着包含了男性员工,故只需员工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作联系,则不分男女,用人单位均应为其处理生育稳妥,并交纳生育稳妥费。公司未为邱女士的老公处理生育稳妥、交纳生育稳妥费用,显着与之相悖。
其次,《社会稳妥法》第54条规则:“用人单位现已交纳生育稳妥费的,其员工享用生育稳妥待遇;员工未工作爱人依照国家规则享用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稳妥基金中付出。”鉴于邱女士的老公系公司员工,邱女士作为没有工作的全职太太,相同有权获取生育医疗费用补偿。
再者,公司有必要承当补偿职责。《侵权职责法》第6条规则:“行为人因差错损害别人民事权益,应当承当侵权职责。”公司应给邱女士的老公处理生育稳妥并交纳生育稳妥费用,但未处理,存在差错,因而,公司有必要依法承当补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