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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职务侵占供应商有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4 07:38
公司中有许多的职位,假如做的是收购员这个时分需求依照公司的方针去收购产品,但也有的人会从中而获取利益,关于收购员构成了职务并吞之后,供货商要承当职责吗?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收购职务并吞供货商有职责吗
关于收购方面假如是并吞的供货商的产业一般是构成职务并吞的,供货商能够报警处理。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并吞本单位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详细而言,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一、有必要是运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当
所谓运用职务上的便当,是指运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当条件。职权,是指指自己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当条件,是指尽管不是直接运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运用了自己的职权或位置所构成的便当条件,或经过其他人员运用职务或位置上的便当条件。包含:(1)运用自己主管、分担、经手、决议或处理以及经办必定事项等的权力;(2)依托、凭仗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部属或运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3)依托、凭仗权限、位置操控、左右其他人员,或许运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运用调拨、处置单位产业的权力;出纳运用经手、处理金钱的权力;一般员工运用单位暂时将资产,如房子等交给自己运用、保管的权力等。至于不是运用职务上的便当,而仅是运用工作上的便当如了解环境、简单混入现场、易接近方针等,即便取得了资产,也不是构本钱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偷盗罪论处。
二、有必要有并吞的行为
本单位资产,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悉数产业,包含本单位以自己名义具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具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全部物权、无形资产权和债务。其详细形状但是建筑物、设备、库存产品、现金、专利、商标等。所谓不合法占为己有,是指选用并吞、盗取、骗得等各种手法将本单位资产化为私有,既包含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资产视为己物而加以处置、运用、保藏即变持有为一切的行为,如将自己所占有的单位房子、设备等产业等谎报为自有,标价出售;将所住的单位房子,过户登记为己有;或许藏匿保管之物,谎报已被偷盗、丢失、损坏等等,又包含先不占有单位资产但运用职务之便而骗得、盗取、并吞、私分然后转化为私有的行为。不论是先持有而转为己有仍是先不持有而采纳并吞、盗取、骗得办法转为己有,只需本质上出于不合法占有的意图,并运用了职务之便作出了这种不合法占有的意思表明,到达了数额较大的规范,即可构本钱罪。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对本单位资产的不合法并吞一旦开端,便处于持续状况,但这只是不合法一切状况成果的持续,并非本罪的并吞行为的持续。并吞行为的完结,则应视为既遂。至于未遂,则应视并吞行为是否完结而定,假如没有完结,则应以未遂论处,如财会人员成心将某笔收款不入账,但未来得及结账就被发现,则应以本罪未遂论处。
三、有必要到达数额较大的程度假如仅有不合法并吞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资产的行为,但没有到达数额较大的规范,则也不能构本钱罪
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4月18日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贪婪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则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纳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则的职务并吞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依照本解说关于纳贿罪、贪婪罪相对应的数额规范规则的二倍、五倍履行。第一条 贪婪或许纳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罚金。第二条 贪婪或许纳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则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依据上述规则,职务并吞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依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答复能够得出,收购员的职责一般状况和供货商没有多大的联系,假如是收购员和供货商都存在差错行为的话,这个就需求依照实际状况进行处理了,假如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能够致电听讼网在线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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