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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的拆迁补偿均属违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1 20:35
常常有被征地拆迁人问,咱们是小老百姓,跟政府打官司,法院会支撑咱们吗?今日,爱土拆迁律师团(4006161660)就以最高人民法院评出的十大拆迁典型事例之一“孔庆丰诉泗水县人民政府房子征收决议案”为例,来为我们解读,在民告官的征地拆迁案子中,老百姓终究能不能胜诉。
(一)底子案情
2011年4月6日,泗水县人民政府作出泗政发[2011]15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泗城泗河路东林业局片区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区施行房子征收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其征收补偿计划规则,挑选钱银补偿的,被征收主房依照该地块多层产权互换安顿房的优惠价格补偿。
挑选产权互换的,安顿房超出主房补偿面积的部分由被征收人出资,超出10平方米以内的按优惠价结算房价,超出1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市场价格结算房价;被征收主房面积大于安顿房面积的部分,依照安顿房优惠价添加300元/平的规范给予钱银补偿。
原告孔庆丰的房子在被征收范围内,其不服该《决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裁判成果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法令》(以下简称《法令》)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则,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子,应当对被征收房子所有权人给予公正补偿。对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子征收决议布告之日被征收房子相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立法精力,对被征收房子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子被征收后寓居条件、日子质量不下降为宜。
本案中,优惠价格显着低于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子的补偿价格也显着低于被征收人的出资购买价格。该征收补偿计划的规则对被征收人显失公正,违反了《法令》的相关规则。故判定:吊销被告泗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决议》。
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三)典型含义
本案典型含义在于:《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补偿法令》第二条规则的对被征收人给予公正补偿准则,应贯穿于房子征收与补偿全过程。不管有关征收决议仍是补偿决议的诉讼,人民法院都要坚持程序检查与实体检查相结合,一旦发现补偿计划承认的补偿规范显着低于法定的“相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使关于影响面大、触及人数很多的征收决议,该承认违法的要坚决承认违法,该吊销的要坚决吊销,以有力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底子权益。
(四)爱土说法
从以上判例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在审理征地拆迁案子中的根据是清晰的,只需政府给出的补偿的确存在不公正,被征收人应当信任,法令手段可以协助我们获取合理的补偿。
爱土拆迁律师团,以法令之力,维护你的土地和房产不受不合法损害,咨询热线:400616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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