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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婚女员工产假和看护假有何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6 07:21
依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六条和《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日待遇逝世抚恤待遇暂行规则》第六条规则,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其间产前度假15天。难产的,添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添加15天,实施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添加15天,收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添加35天,并给予男方关照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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