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辞,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10:33
劳作者权益的保护越来越受人注目,而许多劳作者的维权认识也在不断增强。12月4日,接到不少“劳作争议”方面的来电。律师表明,现在我国保护劳作者权益方面的法令越来越齐备,劳作者维权有法可依。
没签劳作合同单位辞我怎么办
读者张先生称,2000年,他经过社会招聘的方法到某单位担任门卫。但两边未签定书面劳作合同,单位也未给他交纳任何社会保险。现在单位口头告诉他,12月31日之后,就不要到单位作业了。张先生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尚可表明:依据我国《劳作合同法》的有关规则,用人单位存在未与劳作者签定书面劳作合同;未给劳作者交纳社会保险;劳作者的薪酬低于天津市最低薪酬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劳作者能够建议自己的权力。
建议的途径主要有:先与用人单位洽谈;洽谈不成,到劳作行政部门告发、投诉;到用人单位所属劳作部门请求裁定。劳作者能够建议的权力有: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缔结劳作合同;若劳作者不肯持续缔结劳作合同,能够解除合同联系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薪酬差额;要求用人单位向其付出相应条件下的双倍薪酬;付出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交纳社会保险。一起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据我国《劳作合同法》的规则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张先生能够依据上述规则建议自己的权力。并且,依据法令规则,在用人单位作业现已10年以上,能够要求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在用人单位作业一年以上而未签定劳作合同,应视为已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这些规则都是对张先生十分有利的。
没签劳作合同单位辞我怎么办
读者张先生称,2000年,他经过社会招聘的方法到某单位担任门卫。但两边未签定书面劳作合同,单位也未给他交纳任何社会保险。现在单位口头告诉他,12月31日之后,就不要到单位作业了。张先生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尚可表明:依据我国《劳作合同法》的有关规则,用人单位存在未与劳作者签定书面劳作合同;未给劳作者交纳社会保险;劳作者的薪酬低于天津市最低薪酬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劳作者能够建议自己的权力。
建议的途径主要有:先与用人单位洽谈;洽谈不成,到劳作行政部门告发、投诉;到用人单位所属劳作部门请求裁定。劳作者能够建议的权力有: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缔结劳作合同;若劳作者不肯持续缔结劳作合同,能够解除合同联系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薪酬差额;要求用人单位向其付出相应条件下的双倍薪酬;付出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交纳社会保险。一起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据我国《劳作合同法》的规则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张先生能够依据上述规则建议自己的权力。并且,依据法令规则,在用人单位作业现已10年以上,能够要求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在用人单位作业一年以上而未签定劳作合同,应视为已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这些规则都是对张先生十分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