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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哪些东西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05:19
在实践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状况,那就是用人单位没有和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那么没有劳作合同,哪些东西可以证明劳作联系呢?为了回答您心中的疑问,听讼小编为您收拾了相关的常识,为您剖析,期望可以协助到您。
有助于承认劳作联系存在的辅佐依据
1、载有劳作者姓名的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文件。
如:告诉、作业任务单、录用告诉书、介绍信、报到表等,以上文件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作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定的合同。
“签约代表”或“代表人”一栏有劳作者作为用人单位代表的签字,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
3、与用人单位有事务来往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材料。
如某用人单位的代表,在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提交申报材料后,到第三方处收取收据时在各种存根处代表用人单位的签名。
4、录音、录像、相片
如劳作者可拍照其在作业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状况,或许其他有关作业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给用人单位供给了劳作的依据。
5、网络谈天信息
用人单位网页上的各种布告音讯;与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事务来往的QQ等即时通讯东西谈天记载,但劳作者完成必须先证明此种即时通讯东西运用者是谁。
6、手机短信来往
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首要负责人洽谈商洽详细事宜时的手机短信也可以证明劳作联系的存在,但相同需求证明手机号的主人身份。
提示:依据的类型、来历、收集办法等,都会影响依据的效能。但不论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尽量养成收集依据的习气,才干未雨绸缪,在侵权事情发生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实劳作联系怎样承认?
现实劳作联系: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用书面合同构成的劳作雇佣联系以及口头协议大成的劳作雇佣联系。现实劳作联系的承认需存在雇佣劳作的现实存在。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尽管没有和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但两边实践履行了劳作法规则的权利责任,构成了现实上的劳作联系。此类劳作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往往以两边没签定书面合同为由,否定两边之间在存在劳作联系,不承当其责任。但在劳作裁定和法院判定中,一般来说都会依据依据进行现实劳作联系的承认——上文中所描绘的这几种辅佐依据,会在这个承认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现实劳作联系包含以下几个概念:
1、没有书面合同方式,经过以口头协议替代书面劳作合同而构成的劳作联系;
2、应签而未签定的劳作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作者后不按规则缔结劳作合同而构成的劳作联系;
3、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曾经签定过劳作合同,可是劳作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赞同劳作者持续在本单位作业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作合同而构成的现实连续的劳作联系;
4、以其他合同方式替代劳作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则了劳作者的权利、责任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借合同、吞并合同中规则了员工的运用、安顿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现实劳作联系存在的依据;
5、劳作合同构成要件或许相关条款缺少或许违法,现实上成为无效合同,可是两边按照这一合同规则现已树立的劳作联系。
司法实践中一般参阅原劳作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树立劳作联系有关事项的告诉》(〔2005〕12号)中的规则,即一起具有以下三项规范,劳作联系树立:
一是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的主体资格;
二是用人单位依法拟定的各项劳作规章制度适用于劳作者,劳作者受用人单位的劳作管理,从事用人单位组织的有酬劳的劳作;
三是劳作者供给的劳作是用人单位事务的组成部分。
还有哪些依据可以确定劳作联系?
依据原劳作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树立劳作联系有关事项的告诉》(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的规则,还有一些依据是可以证明并承认用人单位与劳作的劳作联系的。
(一)薪酬付出凭据或记载(员工薪酬发放花名册)、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载;
(二)用人单位向劳作者发放的“作业证”、“服务证”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作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载;
(四)考勤记载;
(五)其他劳作者的证言等。
其间,(一)(三)(四)项的有关凭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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