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变通为油费会产生哪些税收方面的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0 15:23事例
近来,税务机关对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进行了查看,税务人员首要经过该公司的“出售费用”账簿,发现该公司在2010年购进柴油536719.47元,然后清查有关购进柴油的凭据,得知购进柴油的货款都是以现金的方式付出,购进的对象是中国石油公司的各个加油站。税务人员又经过查看该公司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发现该公司具有三辆小汽车,可是这些小汽车都是汽油车,该公司并没有能够耗用柴油的固定资产。
至此,税务人员就产生了很大的疑问,该公司作为一个商业企业,已然没有能够耗用柴油的固定资产,那么购进的这么多柴油都用到了哪里?所以,税务人员对该公司的财政负责人进行了问询,财政负责人终究不得不供认:该公司本身没有运送货品的车辆,所以在购进和出售的过程中,就不得不租借外单位或个人的车辆进行运送,可是这些承运单位或个人不乐意供给运送发票,因为这些承运单位或个人假如要想供给运送发票,就必须依法向税务机关收取发票或许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这样承运人就必须要交纳相关税款,这些承运单位或个人为了躲避交税,就在素日里加油时,以该公司的名义要求加油站开具普通发票,然后在结算运费时,就将这些发票提交给该公司。
该公司财政人员明知这些发票不合法,起先并不乐意承受这些发票,可是后来觉得假如接纳这些发票,对两边都有利,一是承运单位或个人不必交纳相关税款,这就能够节省承运人的运营本钱;二是该公司获得购油的发票后,相同能够列支费用,尽管不能像获得运费发票那样能够抵扣7%的进项税,可是承运人往往供给的购油发票金额大于实践运费金额,因而尽管抵扣的进项税有所削减,可是扣除的费用却添加了,终究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互有增减,整体税负并没有添加,乃至整体税负还会有所削减。所以该公司就和承运人心照不宣,自2010年3月以来,一向都是对运费沿袭这种处理办法。
财政人员以为,这些购油发票都是真发票,税务机关一般是很难发现实在的状况;别的尽管列支的费用有点破绽百出,可是只需不会形成该公司整体税负的添加,他们也不乐意就此与承运人仔细计较。
终究,税务机关根据有关税法,对这些虚伪的购油费用不允许在税前列支,调增其企业所得税应交税所得额,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和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附加费,并对其偷税行为给予罚款。该公司因为选用变通的办法,将别人的购油费用替代为自己的运送费用,成果形成不只不能抵扣运送费用中7%的进项税,并且运送费用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列支,并引起了税务机关的罚款,其经济损失是很大的。
剖析
在企业的运营活动中,一些财政人员税法认识不强,对有关事务把关不严,常常存在变通有关事务的状况,把一些无法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变通为办公用品、油费、运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方式列支费用,这难免会留下许多涉税的危险,很可能会添加其经济损失。
税法和管帐准则都要求在管帐核算中要讲求实在性,便是要把发作的事务在管帐核算中要实在反映出来。变通有关事务不只影响企业的正确决议计划,并且还存在很大的偷税嫌疑。因而,管帐在核算的过程中,要严格把关,仔细检查有关事务,对不符合规则的事务要及时纠正,力求防备于未然,尽量防止不必要的涉税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