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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情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4 18:53
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定中所确认的子女抚育联系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两边的状况或抚育才能发作较大改变,均可提出改变子女抚育权的要求,一方能够与另一方洽谈改变子女的抚育联系;洽谈不成的,能够经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定改变。
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则,有下列景象的,爸爸妈妈一方要求改变子女的抚育联系,应当予以支撑:
①与子女共同日子的爸爸妈妈一方因患严峻疾病或因伤残无力持续抚育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日子的爸爸妈妈一方不尽抚育责任或有优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日子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晦气影响的;
③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日子,该方又有抚育才能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求改变的,与子女日子的爸爸妈妈一方因违法被拘禁或许劳动改造无力抚育子女的,与子女日子的爸爸妈妈一方因赋闲、破产等原因无力抚育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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