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营改增后企业会计处理需要注意的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8 12:43期末留抵税额,一般是指交税人当月的进项税额多于销项税额后发作的未抵扣税额,可以鄙人个月持续抵扣。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管帐处理
试点区域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交税人,截止到开端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依照“营改增”有关规则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 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开端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今后期间答应抵扣时,按答应抵扣的金额,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依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获得过渡性财务扶持资金的管帐处理
试点交税人在新老税制转化期间因实践税负添加而向财税部分请求获得财务扶持资金的,期末有确凿证据标明企业可以契合财务扶持方针规则的相关条件且估计可以收到财务扶持资金时,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运营外收入”科目。待实践收到财务扶持资金时,按实践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税控体系相关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管帐处理
(一)增值税一般交税人的管帐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则,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初度购买增值税税控体系专用设备付出的费用以及交纳的技能保护费答应在增值税应交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载该企业按规则抵减的增值税应交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体系专用设备,按实践付出或敷衍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敷衍账款”等科目。按规则抵减的增值税应交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如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一起,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作技能保护费,按实践付出或敷衍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则抵减的增值税应交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二)小规模交税人的管帐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则,小规模交税人初度购买增值税税控体系专用设备付出的费用以及交纳的技能保护费答应在增值税应交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则抵减的增值税应交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体系专用设备,按实践付出或敷衍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敷衍账款”等科目。按规则抵减的增值税应交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如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一起,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作技能保护费,按实践付出或敷衍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则抵减的增值税应交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依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企业需求留意的几点事项
(一)管帐核算需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
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展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运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财税[2011]111号,以下简称财税[2011]111号)规则,试点交税人供给应税服务依照国家有关运营税方针规则差额征收运营税的,答应其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付出给非试点交税人(指试点区域不依照《试点施行方法》交纳增值税的交税人和非试点区域的交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出售额。这一规则是一个过渡方针,意图为确保交税人在试点前后的利益不受丢失。因为相关事务特别性,精确进行账务处理并正确核算应交税额成为管帐人员遭受的难点。之前,上海市财务局曾出台过相关文件,就试点有关差额交税的管帐处理规则依照税法规则答应扣减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但这与财务部规则该科意图核算内容并不共同。为及时处理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的问题,财务部在第二批省市试点之前,下发了财会[2012]13号,规则一般交税人在试点期间,供给依照运营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则答应从出售额中扣除其付出给非试点交税人价款应税服务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载该企业因按规则扣减出售额而削减的销项税额。而小规模交税人按规则扣减出售额而削减的应交增值税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即可。
(二)运营税改征增值税财税核算难度加大
在施行运营税征收时,对企业的管帐核算要求比较简单,运营税根本是依照运营的毛收入交税,不触及进项扣除,运用普通发票即可满意需求。改征增值税后除了销项税和进项税的核算之外,还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标准运用。如今有部分小企业的管帐核算不行正规,在改征增值税后,对这批小企业的管帐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一起要求小企业的管帐人员要进步相关事务素质。除此之外,现行的增值税管帐处理不能将增值税作为费用核算,管帐信息无法充沛发表,报表运用人无法确知增值税对本期损益的影响程度。在运营税改征增值税后,这一缺点将体现得愈加杰出。
(三) 重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管帐处理
运营税改征增值税在上海试点之初,依照试点计划有关税收收入归属组织,试点期间应坚持现行财务体系根本安稳,原归属试点区域的运营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区域,税款别离入库。这项规则关于运营项目单一,即仅出售货品或应税劳务的原增值税交税人或仅运营“营改增”应税服务的试点交税人来说,经过各自的申报,就可以精确区别税收收入的归属。但关于兼营“营改增”应税服务,特别是在试点之前还有上期留抵税额的原增值税一般交税人来说,就存在原归属试点区域的增值税收入“吃掉”改征后试点区域运营税收入的问题。为精确核算“营改增”对财务收入的影响,财税[2011]111号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运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则》中规则,试点区域的原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到2011年12月31日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以处理这一问题。在国务院发布第二批“营改增”试点名单后,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展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运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财税[2012]71号)将原规则的“2011年12月31日”修改为“该区域试点施行之日前”,即一切归入试点区域原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到该区域试点施行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得抵扣,而是应依照规则的方法核算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运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交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2年第43号)给出了详细的处理方法,即依照一般货品及劳务销项税额份额,来核算可抵扣税额及应交税额。因为以上问题归于新老税制替换阶段的特别事务,财会[2012]13号特别规则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管帐处理,清晰试点区域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交税人,截止到开端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依照运营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则,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在开端试点当月月初,企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今后期间答应抵扣时,按答应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四)“营改增”财务扶持资金被归入“运营外科目”
依据税法相关规则,企业获得的由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分规则专项用处并经国务院同意的财务性资金,准予作为不交税收入,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与此相对应的,非专项用处的财务性资金应视为应税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因而,“营改增”试点中的财务扶持资金被归入“运营外科目”,应是归于非专项用处的财务性资金,按规则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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