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以及亲属能否提取公积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5 17:39借款条件:
员工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一年以上,自己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请求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
曾在异地缴存住宅公积金、在西宁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不满6个月的员工,其缴存时刻可根据原缴存地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或正常搬运接续手续兼并核算。
对具有1套住宅并已结清相应购房借款的家庭,为改进寓居条件再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履行首套房住宅公积金借款方针。
异地怎么处理:
在本省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员工,在西宁区域购买自住住宅时,契合住宅公积金借款条件的,可向西宁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请求住宅公积金个人借款。
户籍所在地为西宁区域,在省外工作并按规则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员工,在西宁区域购买首套自住住宅的,可向西宁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请求住宅公积金个人借款。
正常缴存员工购买二手住宅的,在请求处理住宅公积金借款时,其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的期限和所购二手房房龄相加最多可延长到30年。
借款额度:
在本省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信誉状况良好、且有住宅需求的员工,对其住宅公积金缴存状况、收入状况、房子价格、首付份额等要素进行归纳测算后,契合条件的,其借款可在住宅公积金借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适度上浮,上浮份额控制在20%以内。
对非歹意欠款发生不良信誉记载的员工,客观点评借款员工信誉等级,在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下浮借款额度,下浮份额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亲属能否提取?
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员工,其未成年子女购买住宅时,能够请求提取员工名下的住宅公积金,请求提取总额不得超越购房总价款。此款所指购房行为不包括爸爸妈妈与子女之间的房子过户行为。
缴存员工自己及爱人在无住宅公积金借款的状况下,能够请求提取自己及爱人名下的住宅公积金归还爸爸妈妈、子女在本省的住宅公积金借款,请求金额不得超越借款余额,且所归还的住宅公积金借款需正常还款一年以上,年内无逾期记载。
员工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满3个月,自己及爱人(包括独身员工)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宅且租借住宅的,可每年提取夫妻两边住宅公积金付出房租一次,月支取金额不得高于自己月缴存额,每年提取金额上限参照《青海省公共租借住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则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发布的当地房子均匀租金水平确认。
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后2年未再工作的缴存员工,能够提取自己账户内的住宅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