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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9 16:21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双倍薪酬的差异
(一)赔偿金:用人单位违背《劳作合同法》规则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按经济补偿金规范的二倍向劳作者付出赔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1按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付出半个月薪酬。2.劳作者月薪酬高于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按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数额付出,最高年限不超越十二年。
(三)双倍薪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不与劳作者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自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之日起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劳作合同法第47、48、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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