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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办理退休应该怎样核定出生日期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3 21:12

原劳作部办公厅《关于核定员工退休年纪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8号)规则:“关于企业处理员工退休是以档案中前史记载的出世时刻为根据,还是以员工身份证,户口本记载的出世日期为根据的问题,咱们以为,在启用身份证曾经处理员工退休手续时,原则上应以员工原始档案中记载的出世日期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令实施细则》发布往后,凡启用了身份证的,在处理员工退休手续时,应以员工身份证记载的出世日期为准”。
原劳作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处理员工退休手续时确定出世日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函〔1993〕67号)规则,关于履行中发现居民身份证与自己档案记载的出世日期不一致的,应会同员工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挂号机关进行查验、核实,依照员工处理权限与户口处理权限同意确定的出世日期作为核算年纪和户口挂号的根据,查验资料归入自己档案;关于需求更改居民身份证的,要抄送员工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挂号机关,按有关规则处理。
1999年3月,劳作和社会保障部发文对员工出世日期作出了新的规则。劳作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阻止和纠正违背国家规则处理企业员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告诉》(劳社部发〔1999〕8号)规则:“对员工出世时刻的确定,实施居民身份证与员工档案相结合的方法。当自己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世时刻不一致时,以自己档案最早记载的出世时刻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员工档案的处理,禁止随意更改员工出世时刻和假造档案。”
往后,各地在处理员工退休手续时,应当依照劳作保障部新的规则,对员工的身份证和员工档案一起进行严厉审阅,保证员工的退休年纪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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