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同时请求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3 11:45员工因交通事端或许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能否一起恳求人身危害补偿与工伤稳妥补偿?这一问题因为法令没有清晰规则,实践中各地做法也有很大差异,遂引起了法学理论界、司法裁判者、法令服务从业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广泛重视和争辩。本文从国内外的立法形式、我国现在各地的详细实践以及我国当时相关的法令规则加以论述,并提出自己的观念。
一、国外的立法形式
民法和劳作法各自从人身危害和社会稳妥的视点对工伤事端加以规范,然后使工伤事端具有民事侵权补偿和社会稳妥补偿两层性质。世界各国别离建立了具有本国特征的工伤稳妥补偿制度,形成了不同的救助形式。
一是替代救助形式。即工伤稳妥替代民事侵权危害补偿,遭受工伤事端的员工只能恳求工伤稳妥待遇,而不能依侵权法恳求补偿。这一形式以德国为典型。
二是挑选救助形式。即受害员工能够从工伤稳妥补偿和民事危害补偿中,挑选其一。遭受工伤事端的员工只能在工伤稳妥补偿与民事侵权补偿给付之间任选其一,要么挑选工伤稳妥补偿,要么挑选民事补偿。
三是两层救助形式。即受害员工能够一起恳求工伤稳妥补偿与民事侵权补偿,然后取得“两层补偿”。英国为其典型。
四是弥补救助形式。即受害人对工伤稳妥补偿与民事侵权补偿能够一起恳求,但不得超越其所受丢失的总额。选用这一形式的首要有日本、智利及北欧各国。
二、我国现在关于交通事端引发工伤的怎么补偿各地的做法
1、工伤待遇与交通事端补偿不行兼得-----浙江、上海、湖北、广东现行有用的关于《工伤法令》、《企业员工工伤稳妥试行方法》的施行定见中,有对第三方职责现已补偿的部分则用人单位或社会稳妥经办组织不再付出相关待遇的规则。如《上海市工伤稳妥施行方法》第四十四条(与其他补偿联系)规则“ 因机动车事端或许其他第三方民事侵权引起工伤,用人单位或许工伤稳妥基金按照本方法规则的工伤稳妥待遇先期付出的,工伤人员或许其直系亲属在取得机动车事端等民事补偿后,应当予以相应归还。”《广东省社会工伤稳妥施行细则》第三十三条“同一工伤事端兼有民事补偿和商业性人身、人寿稳妥补偿的,被稳妥人因未能及时取得民事补偿和商业性人身、人寿稳妥补偿而危及生命或对其恢复有严重影响时,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应垫支工伤医疗费用,以确保被稳妥人得到及时抢救、医治。在被稳妥人取得民事补偿和商业性人身、人寿稳妥补偿时,应归还工伤稳妥基金垫支的费用”。
2、工伤待遇与交通事端补偿能够兼得-------《深圳经济特区工伤稳妥法令》第二十二条“ 已取得商业稳妥付出或许补偿的因工伤残员工或许因工逝世员工的亲属,仍能够依本法令享用工伤稳妥待遇。”《苏州市员工工伤稳妥暂行方法》第二十二条明文规则“同一工伤事端兼有民事补偿(包含交通事端补偿)的,按照先民事补偿、后工伤稳妥付出待遇的次序处理。民事补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残疾用具费、误工薪酬(相当于工伤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逝世裣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日子补助费)的,工伤稳妥重复付出相应待遇,民事补偿付出的上述待遇规范低于工伤稳妥的,由工伤稳妥补助足差额部分。本规则中的其他工伤稳妥待遇照发。”
3、没有清晰规则的----江西省、北京市最新的《工伤稳妥法令》的施行方法则没有清晰规则工伤稳妥定与交通事端竞合时怎么补偿。
三、双份补偿应当得到遍及,最好是立法清晰规则
1、从规则单项补偿到删去,表现立法的前进,相关省的不行双倍补偿的规则差错,应当纠正,理由:
原劳作部1996年8月公布的《企业员工工伤稳妥试行方法》,该方法确立了工伤稳妥与交通事端竞合时,工伤稳妥施行差额补偿的准则。其间第28条对因交通事端引起的工伤的稳妥待遇付出问题做了较为清晰的规则,因为交通事端引起的工伤,应当首要按照《路途交通事端处理方法》及有关规则处理。交通事端补偿已给付了的部分,企业或许工伤稳妥经办组织不再付出。企业或许工伤稳妥经办组织先期垫支有关费用的,员工或其亲属取得交通事端补偿后应当予以归还。但交通事端补偿给付的逝世补偿费或许残疾日子补助费低于工伤稳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许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许工伤稳妥经办组织补足差额部分。但这一规则现已被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稳妥法令》所替代,《工伤稳妥法令》中对交通肇事引起的工伤应怎么赔付没有一个清晰的法令规则,实际上表现了立法的前进,即删去二者不行兼得的规则,为何要删去,理由当然是其规则有悖法理。
然在上位法现已对相关规则现已删去的状况下,各省拟定施行细则却又将其加上,这显然是违反上位法立法目的的。
2、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稳妥法令》第14条第6款之规则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事端损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即在路途交通事端引起的工伤中,存在着路途交通事端危害补偿与工伤稳妥补偿的堆叠。已然能够堆叠,取得补偿也是当事人根据相关法令规则的权力,是侵权人的补偿义务能够减轻仍是社保职责能够减轻呢?二者皆不能够减轻其法定职责,因为没有法令根据,一起,减轻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就形成不公平;受害人当然能够二者皆建议,这也是法令的规则其受害人所享有的权力。
3、清晰支撑双倍补偿的法令根据存在: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则:“依法应当参与工伤稳妥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作者,因工伤事端遭受人身危害,劳作者或许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用人单位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奉告其按《工伤稳妥法令》的规则处理”。第二款规则:“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形成劳作者人身危害,补偿权力人恳求第三人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最高人民法院这一司法解说成为现阶段以及将来必定时期内处理民事侵权与工伤稳妥,包含因交通事端而导致的工伤事端补偿的仅有“法令”根据。该解说中规则了由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补偿权力人能够恳求侵权危害补偿。能够便是答应,便是授权。
该根据是部门规章,而省级的施行细则归于省级政府规章效能巨细决议怎么适用。根据《立法法》 第八十二条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平等效能,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假如相关案子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有权适用该司法解说的规则判定双份补偿。
4、2002年公布的《安全出产法》,该法第48条规则:“因出产安全事端遭到危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稳妥外,按照有关民事法令尚有取得补偿的权力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补偿要求。”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规则:“职业病患者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稳妥外,按照有关民事法令,尚有取得补偿的权力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补偿要求。”从这两个法令中,能够看出工伤人员一起享有工伤稳妥恳求权和民事补偿恳求权。上述《职业病防治法》、《安全出产法》所规则的“两层补偿”尽管与本文所讲的工伤稳妥赔授予民事侵权危害补偿“两层补偿”在内在与外延上均有所差异,但从立法的发展观上看,则表现了工伤稳妥赔授予民事侵权危害补偿“可两层补偿”的立法目的。
5、交通事端形成工伤后,工伤补偿与侵权补偿能否两层补偿不能适用《合同法》第122条有关“违约职责和侵权职责竞合,要求受害人只能择一恳求补偿”的规则。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则:“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危害对方人身、产业权益的,受危害方有权挑选按照本法要求其承当违约职责或许按照其他法令要求其承当侵权职责。”这是关于违约职责与侵权职责竞合的规则。违约职责与侵权职责竞合的首要特征有:⑴有必要是同一不法行为。假如行为人施行两个以上的不法行为引起侵权职责与违约职责一起发作的,应适用不同的法令规则,承当不同的职责。⑵、同一不法行为既契合侵权职责的构成要件,又契合违约职责的构成要件,使两个民事职责在同一不法行为上并存。⑶、有必要是同一民事主体。引起侵权职责与违约职责一起发作的同一不法行为,是由一个民事主体施行的。这一不法行为一起契合侵权职责与违约职责的构成要件。因而,其或许承当两层职责的主体是同一人,其或许享有两层恳求权的主体也是同一人。⑷、只能发作同一给付内容。侵权职责与违约职责一起并存,彼此抵触,但当事人只能取得一次给付满意,如一起并存获屡次满意,对行为人是不公平的。
交通事端为民事侵权行为,交通事端补偿本质上归于民事侵权危害补偿领域,因而交通事端补偿具有民事侵权补偿的一般特征。工伤事端归于劳作法调整领域,因而工伤事端补偿具有劳作法令联系的一般特征。两者比较,首要具有以下差异:
⑴、法令联系主体不同。工伤事端补偿发生于具有劳作联系的用人单位与劳作者之间,取得补偿的权力人是因工伤事端遭受人身危害的劳作者,补偿义务人是与劳作者具有劳作联系的用人单位。因而,工伤事端补偿法令联系主体之间具有劳作联系、为劳作合同的两边当事人,是其明显特征。而交通事端补偿法令联系主体之间则无此特殊要求。
⑵、适用法令不同。工伤事端补偿归于劳作法规则的工伤稳妥职责领域,适用《劳作法》和《工伤稳妥法令》的规则。交通事端补偿归于民事侵权职责,适用《民法通则》、《路途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若干问题的解说》等法令、司法解说的规则。
⑶、归责准则不同。工伤事端补偿适用无差错职责,不管劳作者对工伤事端的发作是否具有差错,用人单位均承当彻底的补偿职责。交通事端补偿一般适用差错职责,即对事端的发作具有差错才承当补偿职责。
⑷、补偿项目、内容不同。根据《工伤稳妥法令》和最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规则两者别离取得不同的补偿项目及内容。
6、2004年9月30日在《人们法院报》上刊登了《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续一)(征求定见稿),该定见稿第二十九条规则,劳作者在劳作过程中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遭到损伤,在第三人承当补偿职责后,又恳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稳妥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该条清晰规则了第三人侵权形成工伤时承当人身危害补偿和工伤补偿双份补偿职责的规则。
7、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的新闻发布会上,黄松有副院长在答记者问中也讲到“假如劳作者遭受工伤,是因为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形成,第三人不能革除民事补偿职责。例如员工因公出差遭受交通事端,工伤员工虽依法享用工伤稳妥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职责的第三人仍应当承当民事补偿职责。”可见,其也是比较拥护两层补偿的观念。
8、工伤稳妥补偿和人身危害补偿适用的实体法令不同,其恳求权不存在竞合,双赔彻底合法。工伤稳妥补偿所根据的实体法是《劳作法》和国务院公布的《工伤稳妥法令》,而人身危害补偿所根据的实体法是《民法通则》,两者分属不同部门法的恳求权救助方法,这不同于同一部门法上发生的违约职责与侵权职责的恳求权救助方法,应当按照各自实体法的规则处理。劳作者彻底能够、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恳求相应的救助办法,保护本身合法权益。
9、生命权健康权是无价的,法令之所以规则补偿规范是考虑各地经济状况衡平受害方和加害方的权益,以构建和谐社会。从人权及生命健康价值这个视点而言,补偿额不应当遭到限制,所以不管得到几份补偿只需有法令根据就应当得到坚决的支撑。
综上,工伤稳妥联系与交通事端危害补偿联系是两个不同的法令联系,取得工伤补偿的根底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受《劳作法》和《工伤稳妥法令》调整,补偿职责人为工伤稳妥组织或用人单位;而取得交通事端危害补偿的根底是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令联系,受《民法通则》、《路途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调整,补偿职责人是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当《工伤稳妥法令》不再规则“取得了交通事端补偿,就不再付出相应工伤待遇”时,劳作者彻底能够既依《工伤稳妥法令》的规则享用工伤稳妥待遇,又依《路途交通安全法》和《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规则取得交通事端危害补偿,两者不存在法令抵触,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端补偿能够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