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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遗嘱”的几点意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6 14:54
刘律师提示,立遗言时,应当留意以下详细事项:
一、应当在遗言中指定承继人和受遗赠人
应当清晰承继人的名字。假如是法定承继人中的任何一个,则为遗言承继;假如是法定承继人之外的人,则归于遗赠,也相同遭到法令的维护。
二、应当阐明遗产分配的详细办法或许比例
立遗言组织自己的身后事,本是为了防止承继人之间由于遗产而胶葛乃至影响家庭和睦。但实践生活中,有些遗言往往很抽象地说谁来承继遗产,而没有阐明谁来承继多少,遗产怎么分配,一旦进入遗产分配,不免由于谁分多谁分少而引起不必要的胶葛,这时分,遗言往往也就很难有实践履行的含义。
三、在遗言中处置的产业只能是归于个人的私有产业
这一点,在夫妻一方缔结遗言时特别应当留意,由于夫妻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许多产业都是归于两边共有的,这时分,缔结遗言的一方应先将共有产业分隔,只对归于自己一切的产业进行遗言处置。比方,夫妻二人有一套房子归于两边共有产业,一方在缔结遗言的时分就不能将整套房子进行遗产分配,而应领先将此房子按平分的准则一分为二,再对其间归于自己个人一切的那一半依照自己的志愿进行遗言处置。假如直接对共有产业进行处置,遗言就会由于处置的是别人产业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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