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法律审查意见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0 11:34辽宁华辰律师事务所关于轿车租借合同法令查看意见书
致:×××××公司
经查看贵公司供给的三份轿车租借合同文本,现出具如下法令意见:
一、关于轿车租借合同文本(长时间租借)
1、关于合同文本的选用。1998年交通部和原计划委员会联合公布的国家《轿车租借业处理暂行规则》第十三条规则:“处理租借轿车事务应签定租借合同,有必要运用由各省级路途运政处理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拟定的轿车租借合同文本。”主张贵公司运用由辽宁省路途运政处理机构拟定的轿车租借合同文本(如有),关于文本中没有约好的事项,可通过合同中的特别约好条款予以弥补。
2、主张列明合同当事人的称号(名字)、地址、联系方法等根本状况,一般摆放次序为以贵公司作为合同的甲方(出租方),对方当事人为乙方(承租方)。签定租借合同前,需查看对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状况,对方为天然人时需供给合法有用的身份证件,对方为法人或其他安排的需供给最新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以供查验。
3、主张将合同第1条的称号修改为租借车辆及用处,写明“甲方将以下租借车辆出租给乙方,租借用处为(??? ),后附表格列明租借车辆的详细状况,包含但不限于车辆品种、数量、类型、色彩、车牌号码、行进证号码、路途运送证号码、养路费缴迄凭据、年检标志、隶属物品清单(如备胎、随车东西)等贵公司以为有必要约好的事项。
4、合同2.2条款中租期届满主动延伸的内容对贵公司晦气,主张删去。租金是合同的根本条款,主张添加一条专门约好租金内容,别离写明租金计算方法及数额、租金付出方法,即合同3.1条款内容,此外3.1(2)中“撤销合同”不是法令术语,主张删去。“锦湖应向承租方供给租金帐单”的内容晦气于锦湖,主张删去。
5、依照职业常规,出租方能够收取必定数额的保证金,能够将3.2条款中的保证金独自列为一条,本律师以为,能够从保证金中扣除的金钱包含车损保证金、交通违法待查金、逾期偿还租借车辆运用费等。交通违法待查金不宜作为保证金以外一项独自的费用加以规则。此外,主张在合同中规则甲方于合同停止后()日内将扣除以上金钱后的剩下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提早解约金应归于违约金的领域,违约金包含但不限于拖延付出租金的违约金、提早解除合同违约金、停驶期间违约金等。
6、主张贵公司制造一份车辆交代单,作为贵公司向承租方交给租借车辆的凭据,此外在租借期间届满承租方返还租借车辆时,贵公司也应有相应的检验手续,本律师以为贵公司供给的轿车租借合同书中关于油量和查看事项及各种证件能够作为租借车辆交代时的检验内容,以辨明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