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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证据材料可以证明离婚分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9 15:03
律师为你回答:以下几种状况在实践中能够用来证明分家状况:
1、一方居委开具的一方寓居证明;
2、一方在外寓居的房子租借合同;
3、两边签定的夫妻分家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有必要对方供认;
4、一方向另一方宣布的书面分家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递,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家”,而且保存邮递凭据,从邮递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归于夫妻分家时刻;
5、两边交游的信件、电子邮件等能证明两边爱情不好分家的现实;
6、证人证言,比方两边都知道的朋友或许亲属,不过由于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家是夫妻“私事”,所以独自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依据;
7、前一次诉讼承认的分家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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