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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成都)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赔偿最新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6 19:28
一、四川全省各地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补偿案子,一审法庭争辩完结时刻在2014年5月1日到2015年4月30日期间的,适用以下数据进行核算:
1、全省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
2、全省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95元
3、全省乡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16,343元
4、全省乡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6,127元
5、四川省乡镇悉数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41795元
二、一审法庭争辩完结时刻在2015年5月1日之后的,将重用新的补偿,届时另行规定。
律师重要提示:
(1)实践核算过程中应该先扣出交强险应补偿部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职责限额内先行补偿,医疗费最高限额为1万元,逝世伤残最高限额为11万元,财产丢失最高限额为2000元),超越部分再按职责分管;
(2)伤残补偿金或逝世补偿金乡村规范只需乡镇规范的三分之一左右,受害者虽然是乡村户口(或许未征地农转居),但只需具有“常常居住地在乡镇”或许“首要收入来源地为乡镇”两个条件之一的,就应当按乡镇规范核算伤残补偿金或逝世补偿金;
(3)人身损害补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超越诉讼时效后如对方回绝补偿将有或许导致索赔失利,所以主张当事人遇到类似问题时最好及时延聘本地或许周边地区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署理,以防止不必要的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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