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中不同公章使用的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7 16:03
公章从广义是指机关、集体、企事业单位运用的印章。因为公安部对处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一致规则,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则有所不同。依据刻制印章的品种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商事法律行为中,公章更有着本身的特别价值。以签定合同为例,公章代表着商事法律行为中商事主体是否自愿认可合同,承受合同的约束力。但因为商事主体的科室部分繁复,别离刻制了部分专用的公章,这些专用公章即代表部分的职权性质,也代表了部分的业务规模。
以施工合同中的公章为例简易阐明:行为人在施工合同签定和实行过程中运用当事人单位的合同专用章、项目部章、技能专用章、财政专用章、档案专用章等不同公章,经审查该公章是在其一般本身功用规模内运用的,对当事人具约束力;合同内容超出了该公章本身功用规模的,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但合同还有约好或相对方有依据证明该公章的运用构成《合同法》第49条规则的表见代理的在外。
行为人运用私刻、假造当事人单位公章的,对该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但相对方有依据证明该公章的运用取当事人赞同或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合同法》第49条规则的表见代理的在外。
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①代理人无代理权;②具有使相对人合理信任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现实和理由;③相对人片面上好心且无过错;④须自己的行为与权力外观的构成具有牵连性。
商事法律行为中,公章更有着本身的特别价值。以签定合同为例,公章代表着商事法律行为中商事主体是否自愿认可合同,承受合同的约束力。但因为商事主体的科室部分繁复,别离刻制了部分专用的公章,这些专用公章即代表部分的职权性质,也代表了部分的业务规模。
以施工合同中的公章为例简易阐明:行为人在施工合同签定和实行过程中运用当事人单位的合同专用章、项目部章、技能专用章、财政专用章、档案专用章等不同公章,经审查该公章是在其一般本身功用规模内运用的,对当事人具约束力;合同内容超出了该公章本身功用规模的,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但合同还有约好或相对方有依据证明该公章的运用构成《合同法》第49条规则的表见代理的在外。
行为人运用私刻、假造当事人单位公章的,对该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但相对方有依据证明该公章的运用取当事人赞同或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合同法》第49条规则的表见代理的在外。
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①代理人无代理权;②具有使相对人合理信任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现实和理由;③相对人片面上好心且无过错;④须自己的行为与权力外观的构成具有牵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