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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涉外婚姻离婚登记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9 02:11

(一)挂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挂号法令》
(二)挂号条件
1、内地居民自愿同(外国人、港、澳、台、华裔)离婚挂号的,男女两边应当一起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
2、其结婚挂号是在中国内地处理的。
(三) 当事人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资料
1、 处理离婚挂号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的证件;
(1)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明;
(2)自己的结婚证;
(3)两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
2、处理离婚的港、澳、台除应当出具前二、三项资料外,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通行证、身份证,外国人、华裔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护照。
注:(1)离婚协议书应载明两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明以及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定见;
(2)不是在国内挂号的不受理;
(3)在内地以外的当地挂号的也不受理;
(4)两边已移居外国或港、澳、台区域,或两边参加外国国籍,我挂号机关不受理,向人民法院提出;
(5)婚姻挂号机关不受理托付离婚。
(四)处理地址
嘉兴市民政局涉外婚姻挂号处,地址:中山东路1006号,联系电话:0573—83958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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