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置换的房产怎么交纳契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1 23:59问题:我有一处30平方米价值10万元的经营用房,因拆迁获赔一套35平方米价值12万元的经营性房产,对此房产应怎么交纳契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则:土地使用权交流、房子所有权交流的契税计税根据,为所交流的土地使用权、房子的价格的差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则:土地使用权交流、房子交流,交流价格不持平的,由多交给钱银、什物、无形资产或许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税款。交流价格持平的,免征契税。土地使用权与房子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流,依照前款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对土地使用权交流、房子所有权交流及土地使用权与房子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流的差额显着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的计税价格作为计税根据。
提示:如果您获赔的房子与原房子价值持平,则可免交契税,对获赔的房子比原房子价值高时,按差额交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