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企业改制划拨土地资产处置如何审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8 22:06一、批阅机关
大连市人民政府授权大连市疆土资源和房子局批阅
二、承办组织
大连市疆土资源和房子局
三、批阅根据
1、《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暂行规则》(原国家土地办理局令第8号,自1998年3月1日起实施)
2、《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标准》(疆土资发【2006】114号,自2006年8月1日起实施)
3、《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则》(疆土资源部令第21号)
四、申办条件
(一)请求人
国有(团体)改制企业。
(二)受理规模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不含高新园区)
(三)请求条件
1、企业改制计划现已政府或企业上级主管部分赞同;
2、土地权属明晰、面积精确;
3、划拨土地权益进入改制财物;
4、中心属企业,土地处置计划需经疆土资源部赞同,省属企业,土地处置计划需经省疆土资源厅赞同;
5、土地评价成果已存案(有用期内)。
(四)请求人需提交的材料
1、行政许可请求书【需注明联系人、传真号码、电话号码、邮编、开户行、账号】;
2、改制后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组织组织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有用期内且网上查询有当年存案,申办人提交网上存案打印材料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4、政府或企业上级主管部分对企业改制计划的批复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划拨土地权益进入改制财物的证明材料(改制计划或改制批复已清晰的在外)(原件);
6改制前企业原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后,留加盖请求人公章的复印件);
7、土地评价存案表(原件,有用期内);
8、地籍信息挂号查询陈述(5个工作日内有用,原件)(过渡期内适用,过渡期后,检查人员直接在土地挂号网上查询);
9、地籍检查图(原件1份、复印件3份,附图中包括土地权属、面积、地类);
地籍检查包括土地挂号情况、土地面积承认、是否有土地他项权力(典当、查封),如存在查封或典当又无查封机关或典当权人赞同转让的书面材料时,不予受理。
10、土地储备组织土地储备查询回复定见,当年度有用(复印件盖公章);
11、地上有建筑物的,需供给国有房子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实践用处与土地证载用处不符的,需提交规划部分按实践用处赞同或承认的规划定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13、用地红线丈量技能陈述(西安80大地坐标系)及光盘(文本格式);
14、依照法令、法规应当供给的其它材料。
五、批阅成果
下发国有建造用地出让(租借或划拨)批复、《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租借合同》或《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