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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赠纠纷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7 06:34
小陈照顾外公日子,按协议取得其赠送的房产。外公过世后,小陈的舅舅、阿姨却站出来要求承继房产。近来,福州鼓楼法院判定此抚养协议有用,房子归小陈一切。
2005年8月,小陈与外公陈依伯签定了《遗赠抚养协议》,约好由她照顾外公日子,外公百年后将其一切的房子遗赠给她。之后,小陈开端照顾外公的日子。上一年2月,外公逝世,小陈的舅舅、两位小姨却要求承继该房产。为承认自己对该房产的一切权,小陈将舅舅、两位小姨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小陈的舅舅称,无法承认该协议是否实在;小陈是外公的人,不得与外公签定《遗赠抚养协议》;他对该房产也有份,父亲无权独立处置。两位阿姨称不了解此协议。
法院以为,从小陈供给的依据来看,陈依伯是在其妻身后才取得该房产的,故对该房产有一切权,并享有处置权。小陈与外公签协议时有律师在场见证,能够证明该协议是实在的。
本案《遗赠抚养协议》是当事人两边签定的遗赠抚养合同,而不是,只需契合合同收效的要件即可发作法律效力。小陈不是陈依伯的法定承继人,能够与之签定《遗赠抚养协议》,该协议是合法有用的。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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